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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共建海底電纜 綠營阻撓“會遭大陸竊聽”

2011年01月06日 10:10:00來源:新華網

  臺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陸委會”官員5日赴“立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兩岸電信業者共同出資建置國際海纜”專案。NCC主委蘇蘅表示,兩岸建置直接海纜可降低成本,滿足兩岸通信品質,加速臺灣成亞太電信轉接及資料中心。但有民進黨“立委”卻聲稱,不繞至第三地的兩岸直接海纜恐“危害國家安全”。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NCC主委蘇蘅在報告中指出,過去兩岸通信需經第三地或國際海纜、國際衛星電路,但鋻於兩岸經貿政策逐漸鬆綁,以往間接通信政策環境已有改變,且考慮兩岸通信品質與低費率需求,在與“國安會”、“陸委會”、“交通部”和“國安局”討論後,達成“初期開放兩岸電信業者共同建置國際海纜,不涉兩岸相互投資”共識。

  對此,去年9月13日臺“交通部”宣佈,將開放兩岸共同興建專用海纜,未來兩岸間的通信費可望調降。據兩岸業者商定的海纜線路有兩條:一條是淡水至福州長樂;一條是金門至廈門。中華電信對前者感興趣,有意後者的有臺灣其他四家民營業者。

  不過,包括王幸男、賴坤成、郭玟成在內的民進黨“立委”卻質疑,兩岸建置直接海纜“茲事體大”,存在“危害國家安全”問題。

  王幸男稱,目前兩岸通信經菲律賓及新加坡,資安問題“較有保障”,一旦兩岸直接通信後,“大陸就有機會從機房竊取資料”,危及個資及“國安”;此外,“大陸也可直接竊聽臺方電信”。民進黨立委王幸男先表示“要先會議詢問”,還與輪值主席、國民黨“立委”曹爾忠産生衝突,民進黨“立委”賴坤成等人也一同幫腔,一度讓高長“晾在臺上”,尷尬不已。

  據悉,“兩岸直接海纜建置”在建置兩岸直接海纜時,與安全相關設施均會建置實體隔離機房供“國安“相關單位租用,實體隔離機房與海纜終端設備間會以獨立光介面連接。

  至於第一類電信事業目前不開放陸資投資,“共同出資”是否違法?蘇蘅強調,該政策是在不涉及兩岸相互投資前提下,採不限區域(即不限臺灣本島或離島至對岸)的兩岸直接海纜建置開放原則,因此並無“相互投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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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薛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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