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港媒報道,臺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4日公佈最新調查顯示,95%民眾贊成生前簽署善終醫療指示,並有高達99%民眾贊成“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擴大拒絕維生治療臨床範圍,亦有97%民眾贊成醫生執行病人善終指示可免除法律責任。
臺灣消基會指出,攸關病人自主權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仍躺在臺灣“立法院”,未完成三讀;各派各有立場,仍在拉鋸有關。現行“醫療法”、“醫師法”,都有對危急病人不得拖延救治的約束,這一切現況都可能讓病人的生命品質處於沒尊嚴的狀態。
消基會表示,現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已保障末期病人的善終意願,而“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則進一步擴大臨床適用條件,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長期植物人、重度以上失智、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法解決者。
問卷顯示,贊成擴大適用範圍者達99%、反對者1%。此外,83%民眾同意,適用範圍前四款臨床條件,需經兩名專科醫師確認,才能停止維生醫療,第五款則得再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兩次照會;17%表態反對。
臺灣“衛生福利部”最新統計顯示,臺灣病人死亡前選擇安寧療護比例從6.87%提高至12.47%,但安寧病床數不僅沒有增加,2014年還出現倒退。根據臺灣安寧照顧協會統計,全臺安寧病床數693床,相較2012年減少35床。
消基會表示,鋻於臺灣民眾普遍對預立遺囑風氣不盛,探討身後事務有所顧忌,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倡導生命教育工作,惟有在民間形成“不畏談死、尊嚴離世”風氣,才能減少對善終權的負面成見。
[責任編輯:李瑞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