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內蒙古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廣泛組織各族群眾,發動各方面力量,採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取得顯著成績,有力地促進了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自治區各級黨委、政府把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和創建活動作為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加強黨的民族工作的重要環節來抓。2009年,自治區黨委制定了《關於深入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今年4月,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統戰部、自治區民委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推動了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
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是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的重要載體。據了解,從1983年全區第一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至今共召開7次,1277個先進集體和1259名先進個人受到表彰。其中,125個先進集體和129名先進個人受到國務院表彰。同時,全區各盟市、旗縣和各機關、企業、學校、駐區部隊也都大力開展表彰活動,一大批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受到表彰。在活動期間,各地區各部門共計開展了30多類、150多項主題鮮明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形成了民族團結進步的良好氛圍。
在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中,各級黨委、政府把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於推動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區發展的一系列舉措,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重要內容,著力解決各族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近年來,自治區連續6年召開東部盟市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少數民族聚居區的發展問題。組織自治區直屬機關對口幫扶發展相對滯後的興安盟,組織18個廳局對鄂倫春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實施區域重點幫扶。從2010年開始,鄂爾多斯市對興安盟進行了全面對口幫扶,這些措施的實施,有力地加快了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發展。
為了改善邊境地區少數民族群眾的生産生活條件,使他們共用改革發展成果,自治區大力推進興邊富民行動,目前邊境地區農牧民每人平均純收入超過了全區的平均水準。為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自治區各部門對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地區的投入每年都在10億元以上,人口較少民族群眾的生活水準有了很大提高。自治區還提高了鄂倫春族、鄂溫克族、達斡爾族低保對象的補助標準。安排專項資金,實施了少數民族農牧民貧困戶危舊(茅草)房改造工程,保障了少數民族聚居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2010年,包頭市委、市政府投入幫扶資金6億多元,為對口聯繫幫扶的73個少數民族聚居村(嘎查)和少數民族辦好事、辦實事,極大地改善了少數民族聚居村的生産生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