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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貫徹落實《關於支援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操作指南

2021-09-10 20:50: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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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陜西省貫徹落實《關於支援臺灣同胞臺資企業

  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

  操作指南

  第一條 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通過流轉取得的農村土地經營權受國家法律保護,在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到期後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續租賃。

  為規範有序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流轉當事人合法權益,近年來,大陸出臺了關於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相關政策措施,修訂了《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政策法規,在依法保護集體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的前提下,平等保護包括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在內的經營主體依流轉合同取得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到期後,包括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在內的流入方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租,保障其有穩定經營預期。

  (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

  第二條 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通過流轉取得的林地經營權受法律保護,可依法進行登記、辦理權屬證書和流轉,並按照國家和地方政策進行經營管理。

  為適應林業改革發展需要,滿足權利主體登記需求,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林權類不動産登記做好林權登記與林業管理銜接的通知》,明確依法流轉和再流轉林地經營權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依據合同約定,可申請辦理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或林地經營權/林木使用權登記,並強調除法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外,不動産登記機構不得拒絕受理。臺胞臺企能夠依法獲得集體林地經營權以及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可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相關規定開展林地經營權登記,也可依規再次流轉。

  (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

  第三條 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從事農業種植養殖配建的與生産農産品直接關聯的烘乾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糞污處置、檢驗檢疫,以及為生産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設施用地納入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可依法依規使用一般耕地。

  為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促進現代農業健康有序發展,陜西省出臺了《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陜自然資規〔2020〕4號),將用於作物種植、畜禽養殖、水産養殖的生産設施用地(育種育苗大棚、連棟溫室、日光溫室、畜禽圈舍、養殖池、養殖車間、飼草料貯存配套、綠化隔離帶、場內通道等)和與生産關聯的輔助設施用地(看護房、檢驗檢疫監測、病蟲害防治、農業灌溉、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烘乾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積肥、廢棄物處置、疫病防治、消洗轉運等)納入設施農業用地範圍,明確設施農業屬於農業內部結構調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符合要求的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根據農業生産實際需求,依法依規使用設施農業用地。

  作物種植設施不破壞耕地耕作層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不需補劃;破壞耕地耕作層、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但必須補劃。養殖設施用地原則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可以使用少量永久基本農田,但必須補劃。涉及使用永久基本農田的輔助農業設施,使用永久基本農田面積原則上控制在設施農業用地總面積的5%以內,最多不得超過10畝。

  (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

  第四條 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從事農業生産經營可申請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同等享受農業信貸擔保和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援。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提供貸款貼息補助,重點支援農業生産基地建設、農産品加工設施、農業投入品採購及農産品收購等生産經營貸款。

  (一)創業擔保貸款業務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主體)可以向陜西省創業擔保貸款平臺(“陜西省創業擔保貸款”微信公眾號或“秦雲就業”小程式)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個人貸款由創業擔保貸款基金提供擔保,小微企業貸款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財政部門給予貼息。

  各擔保中心對申請主體資訊進行核查,初審符合條件後,會同經辦銀行實地進行盡職調查,與銀行均考察審批通過、完成相關手續後,由擔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從合作銀行獲得貸款。

  1.申請主體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個人:屬於重點就業群體,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産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路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以上人員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小微企業:屬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自提交申請日前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2.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及貼息情況

  2021年6月,陜西省財政廳聯合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大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支援力度推動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鼓勵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利率上限為LPR+150BP(貧困地區為LPR+250BP);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1000萬元,財政部門承擔300萬元以內貸款貼息,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貸款利率上限LPR+150BP(貧困地區為LPR+250BP)。

  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餘部分財政給予貼息。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依法依規向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詳情請參看《陜西省創業擔保貸款業務操作規程(試行)》。

  (二)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業務辦理流程

  農業保險作為一種農業風險管理工具和國家農業支援保護體系的組成部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撬動作用,為農戶提供風險保障。根據中央和省級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我省對納入中央和省級補貼範圍內的農産品保險按照一定比例提供保費補貼。支援在陜從事農業生産經營投資的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用好相關補貼政策,實現更好發展。

  1.補貼品種

  根據省農業保險工作小組印發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年度實施方案,當前陜西省開展的中央和省級品種共計33個,其中中央補貼品種有水稻、小麥、玉米、制種險種(水稻、小麥、玉米)、棉花、馬鈴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公益林和商品林等15個;中央以獎代補品種有蘋果、設施農業、奶山羊等3個;省級傳統險種有核桃、大棗、花椒、獼猴桃、仔豬、種公豬、農村住房等7個;省級創新險種生豬價格指數保險、玉米收入保險、蘋果氣象指數保險、茶葉氣象指數保險、食用菌收入保險、魔芋收入保險、蘋果期貨價格保險、花椒指數保險等8個。

  2.補貼比例

  (1)中央財政補貼政策。所有中央品種,種植業中央財政補貼40%,養殖業中央財政補貼50%,公益林中央財政補貼50%,商品林中央財政補貼30%。

  (2)地方財政補貼政策。中央品種省級財政補貼25%;省級品種省級財政補貼45%。所有中央和省級險種,市縣補貼比例不低於15%,其中市級財政補貼比例不低於10%。深度貧困縣縣級財政配套補貼資金由省、市財政各承擔50%。鼓勵各市加大補貼力度,進一步降低縣級財政配套比例。

  (3)個別特殊補貼政策

  ①蘋果、設施農業和奶山羊保險品種納入地方特色農産品保險獎補試點,中央財政補貼30%,省級財政補貼30%,市縣(區)財政補貼合計不低於10%,其中市級財政補貼比例不低於7%。

  ②農房保險補貼政策按照《陜西省農村住房保險實施方案》(陜民發〔2016〕45號)執行,省級財政只對參加農村住房保險的農村低保戶、分散供養五保戶給予每戶5或11元(附加地震責任)的補貼,沒有投保規模限制,願保盡保。

  3.申請流程

  (1)符合農業保險補貼政策和當地農業保險年度方案的農戶,自願向當地遴選出的保險機構申請開展農産品保險,並繳納農戶應承擔的保費。

  (2)承保機構原則上按季度向當地農、林部門提交申請資金相關材料,農、林部門需對承保數據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報送當地財政部門。

  (3)財政部門根據農、林部門審核結果,並結合遴選、年度實施方案等政策要求對保費補貼資金申請再次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政策性農險業務,當地財政部門將保費補貼資金撥付至保險機構賬戶。

  (三)農業信貸擔保業務辦理流程

  陜西省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是根據國家財政部、農業部和銀監會等三部委文件要求,經省政府批准設立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公司註冊資本金18.5億元,由省財政廳代省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公司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強農惠農政策為宗旨,不以營利為目的,組建專業經營管理團隊,按市場化原則開展業務,專注支援糧食生産經營和現代農業發展,為農業尤其是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信貸擔保服務,著力解決農業發展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1.服務範圍及服務對象

  服務範圍為:陜西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業生産(包括農林牧漁生産和農田建設)及與農業生産直接相關的産業融合項目,突出對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産品生産的支援。

  服務對象為:家庭農場、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小微農業企業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以及國有農(團)場中符合條件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

  2.基本擔保條件

  (1)年齡要求。農戶或法人機構實際控制人年齡在25周歲(含)至60周歲(含)之間,已婚(含離異和喪偶),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

  (2)戶籍要求。原則上農戶或法人機構實際控制人為當地戶口,其中當地戶口是指長期(1年以上)居住在本縣(含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且流轉土地在該縣(含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若為外籍戶籍,須在當地經營滿一年以上或者經營所在地開具相關證明)

  (3)從業經驗。原則上農戶從事本行業生産經營經驗不低於3年,法人機構需具有完整的兩個經營年度,且都具有相應的生産經營規模。

  (4)信用記錄。農戶夫妻雙方、法人機構、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夫妻雙方信用記錄良好,申請貸款時不存在到期未還的逾期貸款和信用卡惡意透支,最近24個月內不存在連續90天(含)以上或累計6次以上的逾期記錄,且均無涉法涉訴情況。

  3.擔保額度及期限

  擔保規模限定為單戶在保餘額不超過1000萬元。

  貸款期限一般為1-3年。

  4.擔保費率

  (1)10萬-300萬的扶貧業務。對符合財農〔2020〕15號文件要求的政策性扶貧業務,按擔保費率0.5%/年收取擔保費。

  (2)10萬-300萬的業務。對符合財農〔2020〕15號文件要求的政策性業務,按擔保費率0.8%/年收取擔保費。

  (3)300萬-1000萬的業務。按擔保費率不高於1.5%/年收取擔保費。

  擔保期限1年內的擔保費在放款前一次性收取;擔保期限超過1年的擔保費可一次性或分年度收取。

  擔保期限半年(含)以內的擔保業務,擔保費按半年收取(擔保金額*收費標準*0.5);半年至9個月(含)的擔保費按9個月收取(擔保金額*收費標準*0.75);9個月至1年(含)的擔保費按1年收取。

  5.申請流程

  (1)項目申請和受理

  符合公司擔保範圍的經營主體向公司各辦事處或合作銀行提出擔保申請,提交相關資料後,由辦事處或合作銀行對項目進行盡職調查。調查通過後,項目報送至省農擔擔保業務部。

  (2)項目審查和審批

  公司審查人員對提報至擔保業務部的項目根據風險審查的許可權、流程和相關制度對項目的風險點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報送有權簽批人審批或公司評審會決策。

  (3)簽署合同

  項目審批通過後,公司與合作銀行、申請人、反擔保人等分別簽署保證、委託保證、反擔保等相關合同。

  (4)收取擔保費

  申請人根據擔保費收取的相關規定繳納擔保費。

  (5)出具放款通知書

  公司向合作銀行出具放款通知書。

  (6)保後檢查

  擔保項目保後管理工作按公司《保後管理辦法》和有關産品管理辦法、協議執行。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

  第五條 臺資農業企業可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進行直接融資。鼓勵商業銀行創新信用評價模式,提高臺灣同胞和臺資農業企業信用貸款比重,根據臺灣同胞和臺資農業企業融資需求特點設計個性化融資産品。

  支援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依法依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註冊發行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可根據自身需要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和選擇融資産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臺資農業企業積極開展新興質押,探索開辦廠房、大型農機具、活體畜禽抵押和應收質押、農業保單融資;探索林業經營收益權和公益林補償收益市場化質押擔保貸款,推廣“林權抵押+林權收儲+森林保險”貸款等模式。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註冊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為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沒有資質限制,實行發行註冊制,根據發行品種、企業層次等方面註冊、發行、資訊披露規定有所不同。企業需與具備資格的主承銷商簽訂承銷協議,確定發行品種、發行方式(公開/定向發行)等要素,制定發行計劃,聘請信用評級公司(如需)、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仲介機構出具《評級報告》《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等文件,由主承銷商協助製作並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提交符合規定的註冊發行文件,交易商協會經評議接受註冊並出具《接受註冊通知書》後,企業即可在註冊有效期(2年)內,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簿記建檔、招標方式一次或分期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企業在發行前應按規定提前公佈發行文件,發行成功後應按要求持續披露資訊及可能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履行還本付息義務,出現償付困難時,應通過多種方式籌集資金,不得以資産轉移、隱匿財産、虛構債務、增加對外擔保、新增投資等方式逃廢債務。

  (一)事項名稱:企業債券融資

  (二)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0〕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企業債券發行實施註冊制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財金〔2020〕298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三)標準條件:企業債券發行人為境內非金融類企業法人,主體評級不低於AA-,成立時間滿3年,具備健全且運作良好的組織機構,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已發行債券或其他債務未違約或延遲支付本息,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企業債券一年的利息,具有合理的資産負債結構和正常的現金流量。債券募集資金投向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産業政策的項目建設。

  (四)辦事流程:國家發展改革委為企業債券的法定註冊機關,發行企業債券應當依法經國家發展改革委註冊。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定相關機構負責企業債券的受理、審核。其中,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受理機構,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為審核機構。企業債券發行人直接向受理機構提出申請,國家發展改革委對企業債券受理、審核工作及兩家指定機構進行監督指導,並在法定時限內履行發行註冊程式。債券募集資金用於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的,由發行人申請,省級發展改革部門針對募投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固定資産投資管理法規制度和産業政策進行審核,對於符合要求的募投項目出具專項意見。

  (五)所需材料:企業債券申報材料參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發佈<企業債券受理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中債字〔2020〕92號)附件《企業債券申請註冊文件編制參考》。

  債券募集資金用於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的,需向陜西省發展改革委提交申請出具募投項目專項意見的文件及有關佐證材料。

  支援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在交易所市場發行公司債券,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按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由證券交易所審核,中國證監會註冊,發行完成後向交易所申請上市流通;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未設定行政許可,由證券交易所審核,發行完成後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備,並向交易所申請掛牌轉讓。具體的發行條件、工作流程、所需材料等可在證監會、滬深交易所網站查詢,也可向陜西證監局諮詢。

  (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發展改革委、陜西證監局)

  第六條 在福建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的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納入“臺商臺胞金融信用證書”和臺企臺胞徵信查詢應用範圍,鼓勵金融機構為其提高審貸、擔保與再擔保效率。

  第七條 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依法依規申請相關涉農補助資金支援。

  涉農補助主要包括農業生産發展、農業綠色生産、農田建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和鄉村建設等方面。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依法依規申請農機購置補貼等相關政策補助,享受新型經營主體培育相關政策支援;可作為服務主體申請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政策補助;可作為建設或投資主體享受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等相關優惠政策。相關補助可根據各類項目申報指南或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按程式申請領取。

  (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

  第八條 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在實施農機深松整地和免(少)耕播種的項目地區開展作業,可按規定同等申請作業補助;依照有關規定報廢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農業機械,可同等申請補貼。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産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等政策措施,明確規定安排專項資金對部分地區農機深松整地作業、免(少)耕播種作業、農機報廢更新等進行補貼。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依規定向所在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申請相關補助。

  (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

  第九條 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參與城鄉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和批發市場等項目建設運營,參與産地分揀包裝、冷藏保鮮、倉儲運輸、初加工等設施建設,對其在農村建設的保鮮倉儲設施用電實行農業生産用電價格。

  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加強與大陸企業的市場化合作,參與陜西城鄉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和批發市場等項目建設運營。相關部門推動開展農産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産地分揀包裝、冷藏保鮮、倉儲運輸、初加工等設施及配套設備建設。對符合條件且在陜註冊的臺資企業,可按程式申請農産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支援。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

  第十條 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發展鄉村特色農業、現代農産品加工業、鄉村休閒旅遊等鄉村産業,參與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

  陜西高度重視農村産業融合發展,並就推進農村産業融合、支援創建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等作出部署。有關部門推動設立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並給予政策支援;支援創建集標準原料基地、集約加工轉化、區域主導産業、緊密利益聯結于一體的農業産業強鎮,打造鄉村産業發展高地,示範帶動鄉村産業高品質發展。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積極參與鄉村産業發展,參與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創建工作,共同打造一批推動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的有效載體和示範平臺,助力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促進鄉村産業興旺,實現互利共贏。

  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在陜發展鄉村旅遊産業,在規劃評審、技術指導、宣傳行銷等方面給予支援。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所在村鎮因發展鄉村旅遊被評定為全國、省級鄉村旅遊重點村鎮的,同等享受省、市、縣(區)各級政府相關政策支援。全國、省級鄉村旅遊重點村鎮申報評定事宜可電話諮詢。

  (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

  第十一條 支援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參與重型農機、漁業裝備、智慧農業、綠色投入品等領域的研發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

  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積極參與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建設,與陜西科研院校、企業等建立資源共用機制、利益聯結機制和協同協作機制;支援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在農業綠色投入品、智慧農業等方面開展佈局與合作;利用科創中心提供的資源集聚、政策優惠、機制創新等優勢,培育新興高科技農業産業,促進企業發展壯大。

  陜西省科技計劃項目徵集工作

  (一)可申請計劃類別:陜西省重點研發計劃(一般項目、重點産業創新鏈項目)、陜西省技術創新引導計劃(科技成果轉化計劃)。

  (二)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陜西省境內註冊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企業應資質優良、財務管理規範),鼓勵産學研協同合作和多學科交叉研究。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援在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落地的項目。

  2.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有關條件符合具體指南要求。

  (三)限項要求(後補助除外)

  1.每個項目負責人在本年度各類科技計劃項目中只能申報1項。

  2.在研(未完成驗收)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除傑出青年、科技創新團隊計劃、青年科技新星以外的其他省級科技計劃項目。

  3.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四)誠信要求

  項目申報單位、項目參與單位、項目負責人及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項目負責人在申報時須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諾。

  (五)申報要求

  各類科技計劃的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年度各申報指南。(年度指南一般每年6月初在陜西省科學技術廳網站發佈)

  (六)申報程式

  1.上述科技計劃項目均通過“陜西省科技業務綜合服務資訊系統”(ywgl.sstrc.com)進行網路無紙化申報。

  2.項目的申報和推薦,應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內完成,超過時限規定的將不予受理。系統填報時間根據年度工作安排。

  3.項目經申報單位及推薦部門(直報單位除外)逐級審核,提交陜西省科技業務綜合服務資訊系統後,生成項目申請書。申請書生成後不予退回和修改。

  4.實行無紙化申報,申報時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5.初審通過項目,由省科技廳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網路評審和現場考察,通過項目,予以立項支援,並納入本年度陜西省科技計劃項目,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經費支援。

  (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

  第十二條 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依託貧困地區生態資源稟賦優勢,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和生態旅遊、木本油料等特色經濟林、特色種養業等林草生態産業。

  關於生態保護修復。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按照《關於貫徹落實〈天然林保護修複製度方案〉的實施意見》參與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復、森林撫育等生態保護修復工作。依照《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草原保護修復的若干意見》規定,參與草原修復、種草改良等草原生態修復工作。

  關於生態旅遊。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依法參與投資生態旅遊開發項目。按照《陜西省森林公園條例》規定參與森林公園建設和運營。

  關於木本油料。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投資參與木本油料樹種的良種選育,種子園、基地建設,産品加工,園區建設等。按照《關於科學利用林地資源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享受與大陸居民及企業同樣的優惠政策。

  關於特色種養業。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投資參與利用陜西特殊的森林環境開展特色種植養殖業,發展林下經濟。按照《關於科學利用林地資源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可享受與大陸居民及企業同樣的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省林業局)

  第十三條 鼓勵臺資企業申請植物新品種權。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依法投資畜牧水産養殖業、苗種場等,同等享受農業支援政策和優惠措施;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內可投資水産品捕撈行業。

  關於植物新品種權申請。植物新品種權作為智慧財産權的一個重要領域,是激勵育種創新、促進林草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支撐。我們歡迎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積極參與植物新品種權的創造、保護與利用。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登錄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平臺、林草植物新品種保護網站了解品種權申請流程及相關資訊,依法依規進行申請。

  關於依法投資畜牧水産養殖業、苗種場等。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在依法投資畜牧水産養殖業、建立林木種苗生産基地、培育優質林木良種苗木等方面同等享受相關支援政策。

  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投資水産品捕撈行業。農業農村部將在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針對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投資水産品捕撈行業開展試點工作,並針對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內投資水産品捕撈行業制定專門的規章制度,推動將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視同沿海縣(市)居民和企業,賦予其從事海洋捕撈的權利。有關程式將在相關規章制度出臺後進一步明確。

  (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

  第十四條 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依法同等從事林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林木良種培育、造林種草、防沙治沙、經濟林生産經營、林草種苗生産經營,可同等參與林草業重點龍頭企業推薦、國家林業産業示範園區申報。

  關於林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造林種草。陜西省高度重視生態保護建設,“十四五”期間,將結合實際開展重大生態工程建設,統籌中央、地方各級財力推進工程實施,鼓勵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參與工程建設運營。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通過參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相關工程招投標,參與林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

  關於林木良種培育和林草種苗生産經營。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按照《陜西省林木品種審定辦法》申報良種審定,並在適宜區推廣種植。在陜西境內從事種苗生産經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取得林草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後,依法從事林草種苗生産經營,投資林木種苗生産基地,培育優質良種苗木。

  關於防沙治沙。陜西鼓勵扶持社會主體參與防沙治沙,依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辦法規定,給參與者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為各種社會主體開展防沙治沙提供保障,臺灣同胞和臺資企可依法參與,並享有同等待遇。

  關於經濟林生産經營。陜西鼓勵發展幹雜果經濟林、木本油料林等。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參與建設經濟林基地,林副産品生産、加工等,並享受同等扶持政策。

  關於參與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推薦。根據《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推選和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規定,每兩年推薦和選定一次,每三年進行一次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運作監測評價。省林業局按照規定組織推薦。陜西境內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可按規定申請。

  關於參與國家林業産業示範園區申報。根據《國家林業産業示範園區認定命名管理辦法》規定,國家林草局負責國家林業産業示範園區的認定命名,並每三年對國家林業産業示範園區運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國家林業産業示範園區由省林業局提出申報,國家林草局對各地申報的示範園區進行評審和認定。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與省林業局溝通諮詢,符合申報條件的省林業局負責申報。

  (責任單位:省林業局)

  第十五條 臺資企業可按規定與農墾企業開展合作,促進資源資産整合、産業優化升級。

  臺資企業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遵循市場規律,圍繞農墾主業,在土地經營、技術共用、産品行銷、農産品加工等方面與農墾企業開展合作,拓寬發展領域,促進資源資産整合、産業優化升級。

  (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第十六條 支援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深化兩岸農業融合發展,促進鄉村産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

  近年來,福建、浙江、廣東等地利用自身地理位置優勢,在建設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創建臺灣農民創業園、開展兩岸特色鄉鎮交流等方面先行先試,創新實踐,實施了一批對臺農業合作的政策、措施和項目,為推進鄉村振興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陜西省支援有條件的地區申請設立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深化兩岸農業融合發展。

  (責任單位:省臺辦、省農業農村廳)

  第十七條 支援符合條件的臺灣農民創業園按規定申報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産業園、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申報新設臺灣農民創業園、加大對園區基礎設施和農林業設施投入。

  陜西省鼓勵符合條件的臺灣農民創業園作為市場經營主體參加國家現代農業産業園建設。

  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建設指南

  (一)事項名稱: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

  (二)政策依據:《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創建工作方案》《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評審認定標準》。

  (三)標準條件

  1.示範園所在縣(市、區)或地市政府,可以示範園為重點,在不改變資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統籌利用各項涉農資金支援示範園符合條件的項目建設,完善示範園供水、供電、道路、通信、倉儲物流、垃圾污水處理、環境美化綠化等設施條件。鼓勵地方各級政府優先安排資金,支援示範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2.示範園入園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可以優先申報發行農村産業融合發展專項企業債券。入園小微企業可以增信集合債券形式發行農村産業融合發展專項企業債券。

  3.示範園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援,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鼓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等途徑,多渠道保障示範園用地需求。

  (四)辦事流程及要求

  1. 示範園所隸屬的縣(市、區)或地市政府根據本省(區、市)創建條件,組織示範園創建牽頭單位編制示範園創建方案,並由縣級或地市政府審定後,向省級發展改革委提出創建申請。

  2. 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創建方案進行評審,按照競爭性選拔原則和本省區示範園控制數量,擇優確定示範園名單,並聯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等部門。

  3.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農業農村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匯總審核後公佈創建名單。

  (五)所需材料:示範園創建申報書、示範園實施方案、

  其他相關配套材料。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臺辦、省財政廳、省林業局)

  第十八條 鼓勵臺灣鄉村建設規劃設計師到大陸從事規劃設計工作。

  根據國土空間規劃服務現行管理辦法,臺灣地區鄉村建設規劃設計師可積極參與市縣及以下詳細規劃(包括村莊規劃)編制,以及法定規劃以外的城市設計和法定規劃編制的前期方案研究,有關部門已將該部分技術市場完全交由市場機制調節,不再另設規劃資質要求。臺灣鄉村建設規劃設計師可以用好鄉村振興的機遇,積極參與鄉村規劃編制、美麗鄉村營造、傳統村落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利用等工作。

  (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第十九條 臺灣同胞在大陸從事農漁業生産,可申請接受創業培訓,紮根鄉村、服務農業、帶動農民的納入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範圍。

  近年來,一批臺灣同胞在鄉村投資興業,從事農漁業生産、農産品加工,發展鄉村休閒旅遊、鄉土特色産業等。陜西將根據《關於深入實施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的意見》,把臺灣同胞納入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支援範圍,鼓勵其入鄉創新創業。

  (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第二十條 從事水利領域設備生産的臺資企業可將符合條件的産品和技術申報納入水利先進實用技術重點推廣指導目錄。

  陜西省歡迎並支援擁有水利先進實用技術的臺資企業通過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申報先進實用技術,納入《水利先進實用技術重點推廣目錄》和取得《水利先進實用技術推廣證書》。對持有《水利先進實用技術推廣證書》且適宜在陜西推廣的水利先進實用技術,由技術持有單位自願申報後,可納入《陜西省水利先進實用技術推廣目錄》;鼓勵臺資企業參加中國楊淩農業高新技術博覽會水利展、陜西省水利先進實用技術推介會等相關科普和推廣活動,共同推進先進水利科技成果的推廣轉化。

  (責任單位:省水利廳)

  第二十一條 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同等參與茶葉、水果、花卉等農林産品的國家標準起草工作,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

  陜西省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參與茶葉、水果、花卉等農林産品國家標準起草工作,在標準立項、徵求意見、標準實施等過程中提出意見和建議,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

  (一)項目類別

  陜西省標準化建設項目類別主要包括地方標準制(修)訂和試點示範項目創建工作,凡是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均可享有平等參與權。

  (二)申報材料要求及申報渠道

  1.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

  該類項目可由臺資企業依據國家有關發展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向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或者相關國家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項目申報須通過“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資訊系統”填報電子資料,包括:項目建議書、標準草案、預研材料、項目申報公文。

  2.省級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

  該類項目可由臺資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統一向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立項申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報項目應當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申報材料包括:《陜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地方標準草案、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申報公文等。

  3.試點示範創建項目

  該類項目主要屬於農業領域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範疇,由企業自願提出書面申請,並經所在地區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材料包括:《農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申請書》《農業標準化示範項目實施方案》、項目申報公文。

  (三)工作措施

  主要負責做好有關標準化項目申報的協調服務和跟蹤指導,確保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對臺資企業報送的陜西省標準化建設項目,相關部門通過資料審查和專家論證等方式進行集中評審,評審通過,予以立項,並納入本年度陜西省標準化建設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對地方標準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對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開展年度考核和終期評估。

  (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第二十二條 支援臺灣同胞、臺資企業與供銷合作社系統農産品經營企業、協會合作,推介、銷售優質農産品。支援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參與各類線上線下農産品訂貨會、對接會,拓展大陸內銷市場。

  組織開展網銷産品對接活動,為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農産品生産、供應與省內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搭建合作平臺,支援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參加在陜西舉辦的果品、茶葉等採購對接、展示展銷和技術交流等活動,推銷臺灣特色農産品,拓展大陸銷售市場。

  (責任單位:省供銷合作總社、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臺辦)

[責任編輯: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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