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兩岸經濟關係瓶頸期,開拓兩岸經濟合作新領域
經過30多年的發展,兩岸經濟關係已經進入前所未有的瓶頸期,如果無法突破瓶頸很可能出現不進則退的局面,如果成功突破則兩岸經濟關係仍會再有一個大發展的新階段。
兩岸經濟關係瓶頸期突出表現在兩岸貿易和臺商投資的增速下降,甚至由正轉負。近15年來,兩岸貿易年均增長率呈現階段性遞減:2001年到2005年是30%,2006到2010年是11%,2011到2014年是8%。商務部臺港澳司公佈的最新統計顯示,2015年上半年兩岸貿易額為908.2億美元,同比下降2%。近25年來,臺商赴大陸投資的年均增長率也同樣呈現階段性遞減: 1991年至2000年41%,2001年至2010年5%,2011年至2014年-3%。2015年上半年,大陸實際使用臺資金額9.2億美元,同比增長-30.5%。
兩岸經濟關係密切程度已經接近臺美經濟關係歷史最高水準。1980年代臺灣對美國外貿依存最高達38.4%,而根據大陸海關統計數據,2014年臺灣對大陸依存度已達33.7% ;臺灣海關統計值較低,臺灣對大陸和香港依存度為29.7%。1980年代臺灣對美國出口依存度最高達48.8%,而大陸統計的2014年臺灣對大陸出口依存度已達48.4%,臺灣統計的臺灣對大陸和香港的出口依存度為39.7%。
兩岸經濟關係瓶頸期的到來既有市場因素,也有政策因素。需求層面,一是國際經濟格局轉變,美歐等臺商産品最終市場因次貸危機和歐債危機萎縮,美國“再工業化政策”也擠掉臺商在美的部分市場;二是大陸經濟轉型進入新常態時期,以中高速、優結構、新動力、多挑戰為主要特徵,傳統臺企低成本經營模式與産品結構受到衝擊;三是臺灣産業結構轉型升級遲遲沒有突破性進展;四是兩岸産業分工日益由原來的垂直分工轉向水準分工,甚至倒垂直分工,擠掉了一部分原來臺灣製造業的産品需求。
供給層面,首先是兩岸經濟增長減速會限制兩岸經貿增速。日本每人平均GDP進入2萬美元時代後27年間,年均經濟增長率為1.6%;英國每人平均GDP進入2萬美元時代後19年間,年均經濟增長率為2.2%。臺灣自2011年起每人平均GDP進入2萬美元時代,如無特殊情況,年均經濟增長率也不會很高,動輒“保四、保五、保六”的經濟目標可能已成為歷史名詞。臺灣“中經院”7月16日公佈最新預測臺灣2015年經濟增長率為3.04%。其次是臺灣經濟發展的內部供給因素存在很大限制。一是制度層面臺灣社會缺乏推動經濟發展的主導力量。臺灣社會多元化特點的重要後果就是缺乏凝聚社會共識推動經濟發展的力量,島內任何政黨執政都會受到在野黨的強烈掣肘,難以真正貫徹落實改革方案和理念。二是政策層面臺灣當局自我限制。對大陸企業的高度防範與限制破壞了市場自動平衡功能,資金出多進少妨礙經濟發展。三是産業層面資源配置不合理,人才供需不協調,每年畢業生數量不少卻難以滿足企業實際需求。四是人口層面臺灣人口結構老化日益明顯,少子化傾向名列世界前茅,長期人才供給短缺。五是資金層面臺灣投資報酬率偏低導致資金外流嚴重,島內投資減少。
政策層面,一是臺灣當局對兩岸經貿的政策限制較之臺灣與其他經濟體的政策限制明顯更嚴格。貿易方面,臺灣對大陸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允許自由進口貨物佔進口總貨物項目數的99.2%,但允許大陸自由進口貨物只佔進口總貨物項目數的77.8%。投資方面,臺灣對大陸以外的國家或地區資金的開放投資項目比例達96%,而對大陸資金的開放投資項目平均比例為66%;臺灣對僑外資投資採負面表列,禁止或限制投資的領域不超過40項,而對陸資仍採正面表列,禁止或限制投資的領域約200項。二是臺灣對兩岸經濟關係發展的開放政策不能適應現實需要,發展趨勢堪憂。2014的“反服貿運動”,民進黨不僅迫使執政黨接受對兩岸服貿協議 “逐條審查”,而且還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來制約其他兩岸協議的商簽,對兩岸經濟領域,特別是服務業領域的相互開放形成更多障礙,兩岸經濟關係轉型阻力增大。
儘管兩岸經濟關係已經進入瓶頸期,由於兩岸在語言、文化、區位、發展階段等方面的天然稟賦與合作優勢,臺灣對大陸的潛在經濟依賴度遠高於包括美國在內的任何經濟體,如能大規模政策鬆綁,仍可發揮兩岸經濟合作的巨大潛力,推動兩岸經濟關係突破瓶頸。
具體有三方面建議:一是深化兩岸政治合作,通過增強兩岸政治互信推動實現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化。兩岸簽署ECFA是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化的重大突破,但這個框架協議需要由具體協議支撐。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雖然簽署,卻在島內遲遲無法通過生效,已經影響到兩岸正常的經貿發展。2014年臺灣核準陸資赴臺數量同比下降1.45%,金額同比下降4.25%,這與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化進程受阻密切相關。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及未來可能簽署的兩岸貨物貿易協議,是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化的最重要內容。
二是深化兩岸經濟合作,通過持續減少和消除兩岸經濟交流中的政策障礙與壁壘推動實現兩岸經濟關係自由化。臺灣可以通過單方面的政策措施放寬對大陸的進口和投資限制,有利於降低相關産品價格和擴大島內就業水準。同時需要開拓兩岸經濟合作新領域,例如兩岸跨境電商發展和網際網路金融合作,並豐富兩岸在農業、製造業、公共服務平臺等方面的合作模式。
三是深化兩岸涉外合作,通過構建“中華經濟聯合體”並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推動實現兩岸經濟關係一體化。“經濟聯合體”不像“經濟體”那樣有顯著的關稅特徵和統一意涵,也不像“經濟共同體”那樣有主權國家之間進行經濟整合的色彩,易於被各方接受。前面冠以“中華”二字,是突出這個經濟集團以中華文化為紐帶、共同維護民族利益。“中華經濟聯合體”與“歐洲經濟共同體”均為經濟整合形式,最主要區別是,“中華經濟聯合體”的成員民族相同而經濟制度不同,“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成員雖然民族不同但經濟制度大體相同。正是由於兩岸四地同屬中華民族,在共同推進經濟整合時可以貫徹“中華一家親”理念,不在短期利益上斤斤計較,而是著眼于長期的共同發展。兩岸四地經濟整合後在對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時可考慮採取類似東盟的彈性做法,既可以“中華經濟聯合體”名義集體參與,也可以適當身份分別參與,均需在有共識的前提下進行。(朱磊 南開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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