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出臺35條措施,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2021-01-19 11:23: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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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州市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臺工作重要思想,促進撫臺經濟文化融合發展,不斷增進兩地同胞親情和福祉,在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臺辦、國家發改委《關於印發〈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臺發〔2018〕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實施辦法》(贛府廳字〔2018〕81號)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一、鼓勵臺灣同胞來撫投資興業
1.支援臺資企業參與撫州開放型經濟建設,在贛閩産業合作示範區內設置「臺灣産業園」,主要承接臺資産業轉移。支援臺商和臺資企業投資生物醫藥、汽車及零配件、新能源新材料、現代資訊等重點産業,實施産業轉型和技術改造,享受本市企業同等扶持資金和優惠政策。(責任單位:撫州高新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
2.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參與向莆經濟帶、昌撫一體化、電子資訊産業帶、撫河流域生態示範帶、高鐵經濟新區等重大項目及文化旅遊、中醫藥、大健康、數字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對列入全市重點工程的臺資項目,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援。〔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新旅局、市衛健委,各縣(區)人民政府,撫州高新區、東臨新區管委會〕
3.鼓勵在撫臺資企業再投資,對投資産業帶動能力較強、科技創新含金量較高的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進行扶持獎勵,享受「雙返雙創」相關政策待遇。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在撫設立企業總部,符合條件的享受我市關於總部經濟企業的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市發改委,各縣(區)人民政府,撫州高新區、東臨新區管委會〕
4.支援臺資企業在撫州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取得臺灣地區資質(資格)證書的臺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企業經批准可以在撫州參與撫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支援臺資企業公平參與撫州政府採購項目投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
5.支援臺資企業與撫州金融機構開展合作,積極為臺資企業搭建政銀企融資對接活動平臺。鼓勵銀行機構通過大力發展供應鏈融資等方式,支援臺資企業發展。(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撫州市中心支行)
6.臺資企業與本市企業同等適用相關用地政策。對優先發展産業且用地集約和投資以農、林、牧、漁業産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準的70%執行。(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7.鼓勵和支援臺商投資建設現代農業示範園、農業精品園、農旅融合、田園綜合體、山水林田湖草等重大農業項目,同等享受相關農業補貼政策。臺資企業購買符合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機具,均可享受同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撫州高新區、東臨新區管委會〕
8.支援符合申報條件的撫州臺資企業參評省級林業龍頭企業,獲評後享受國家和省有關林業優惠和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9.支援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納入「江西名牌産品」認定範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0.推進臺資企業及相關涉臺事務審批「只跑一次」服務,全面推行全程導辦、專人幫辦、並聯審批,健全跟蹤服務機制,降低臺資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11.落實原産地簽證無紙化和一體化等便利措施,支援幫助本市臺資出口企業充分利用原産地優惠政策開拓國際市場,擴大出口,提高國際競爭力。積極幫助本市臺資企業採用贛歐班列運輸出口貨物,引導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開展申報業務,提高臺資企業貨物進出口通關效率,實現與沿海物流運輸港口高效對接。(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撫州海關)
12.鼓勵和支援「臺商走電商」,為臺資企業入駐「京東臺企名品館」等電商平臺提供幫辦服務。鼓勵支援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積極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拓展交流聯繫平臺,服務台資企業創業創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臺辦)
二、支援臺灣同胞來撫創業就業
13.鼓勵臺灣同胞來撫創業,對在撫創業的臺胞,符合條件的可按相關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臺胞創辦的創業孵化基地可參與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踐示範基地評選,獲評示範基地的可按規定享受相應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商務局)
14.支援臺灣青年來撫就業,積極做好人才人事網站升級,為臺灣同胞在本市應聘工作提供便利。臺灣同胞可憑臺灣居民居住證註冊登記,免費登記入庫。(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15.鼓勵臺灣同胞在本市範圍內報考參加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列表內的專業技術職業考試和職業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16.鼓勵臺資企業引進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歷(全日制)並取得博士學位人員等高層次人才,經組織人事部門認定審核後,按《撫州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給予獎勵補貼。(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17.臺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撫註冊的獨立法人,可牽頭或參與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本市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同等政策。受聘于在撫註冊的獨立法人機構的臺灣地區科研人員,可申報或參與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課題),享受與本市科研人員同等政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8.鼓勵臺灣高校、研究院及企業與本市科技創新平臺加強合作,圍繞國際前沿和撫州生物醫藥、汽車及零配件、新能源新材料、現代資訊等主導産業開展協同創新。積極引進臺灣全職教師來撫高校任教並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承接國家和省級科研項目。(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委組織部、市教體局、市人社局)
19.鼓勵臺資企業引進更多的海內外人才智力資源,推動科技創新,促進轉型升級,條件成熟後可申報建設撫州「海智計劃」工作站,批准後將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推進撫州「海智計劃」工作的實施意見》給予經費支援。(責任單位:市科協、市委組織部)
20.取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的臺灣同胞,可按照相關規定在撫申請執業註冊,並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辦理。支援符合條件的臺灣醫師在撫申請短期行醫,期滿後可重新辦理註冊,並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責任單位:市衛健委)
三、促進撫臺人文交流合作
21.鼓勵臺灣同胞參與本市舉辦的文化遺産保護工程、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發展工程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支援臺灣文化藝術界團體和人士參與本市舉辦的文化活動和「文化走出去」項目。鼓勵臺灣同胞結合撫州戲曲文化、禪宗文化、中醫藥文化等優秀文化遺産開展交流活動。(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旅局、市衛健委、市委臺辦)
22.支援湯顯祖紀念館申創「海峽兩岸戲劇交流基地」,鼓勵臺灣同胞來撫參訪交流,參與湯顯祖戲劇節、廣昌國際蓮花節、南豐國際蜜桔文化節和農民豐收節等全市重大節慶活動,各相關單位提供便利接待服務。〔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委臺辦,各有關縣(區)人民政府〕
23.鼓勵本市高校開展兩岸教育體育科研交流,支援本市職業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兩岸間教育體育文化交流,建立市級對臺教育體育文化交流基地,增進人員往來溝通,實現教育體育智慧分享。(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市委臺辦)
24.鼓勵臺灣青少年來撫開展研學旅行,參加各類夏令營及青少年交流活動。積極協助臺灣地區從事兩岸民間交流的機構申請兩岸交流基金項目。(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委臺辦)
25.鼓勵臺灣旅行社組織臺灣遊客來撫旅遊,按照有關「旅行社團組來撫遊覽獎勵考核細則」享受同等獎勵政策。(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
26.鼓勵臺灣同胞加入本市經濟、科技、文化、藝術類專業性社團、行業協會並參加相關活動。支援臺灣同胞組成的各類社會組織參與本市扶貧、支教、公益、小區建設等基層工作和來撫開展對口交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委臺辦)
四、便利臺灣同胞在撫學習生活
27.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可以參加市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獎狀)、「三八」紅旗手(集體)等榮譽稱號評選。臺灣同胞可以在本市參加相應的職業技能競賽,並按規定授予技術能手稱號。(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婦聯、市人社局)
28.臺胞子女在撫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就近入學政策,由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有本市學籍的臺灣學生參加江西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享受上級規定的優惠加分政策。(責任單位:市教體局)
29.在撫臺灣同胞及其家屬享有本市居民同等醫療衛生服務待遇。臺灣同胞在撫工作、居住,與本市居民享受同樣的預防接種、健康教育、健康指導等服務。適齡兒童享受一類疫苗免費預防接種服務。(責任單位:市衛健委)
30.支援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在撫申領臺灣居民居住證。已在臺灣地區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臺胞,可按照有關規定到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機動車駕駛證。(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31.在撫工作的臺灣同胞,按我市政策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後,享受當地居民同等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撫州高新區、東臨新區管委會〕
32.在撫工作的臺灣同胞可按照國家規定參加「五險一金」,享受當地居民同等社會保障待遇;繳交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在大陸離職時經個人申請可以依據相關規定一次性支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撫州高新區、東臨新區管委會〕
33.在撫州居住滿一年且年滿65周歲的臺灣同胞,參照當地居民標準,可以享受公共交通設施相關優惠,並按照屬地居民標準享受相關老年優待政策。〔責任單位:市投資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撫州高新區、東臨新區管委會〕
34.在本市就業、工作、生活的臺灣同胞,可按國家相關規定在本市購買或者租賃住房,申請公租房等。對於實施住房限購政策的地方,臺灣同胞購房應當符合當地政策規定。〔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撫州高新區、東臨新區管委會〕
35.市臺胞服務中心作為對外窗口向臺灣同胞提供服務,及時發佈相關的政策規定、工作措施、辦事流程,提供政策諮詢和輔導服務,方便臺灣同胞來撫投資、學習、創業、就業、生活。(責任單位:市委臺辦)
[責任編輯: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