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14日東臺消息 日前,江蘇東臺市某臺資企業經理李紹輝拉住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丁發友的手,連連説:“謝謝市政府對企業的關心支援,謝謝臺辦無微不至的服務,謝謝你們依法辦事、化解矛盾!”
事情還要從三年前的一起工傷事故説起。2011年2月15日,東臺市某臺資企業職工李雙平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經該市人社局認定為工傷,並經鹽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六級傷殘。但企業對鑒定結果持有異議,認為殘疾定級過高。企業經理李紹輝到該市市委臺辦反映情況,請求臺辦依法公正處理此事。臺辦負責同志知悉後,主動了解李雙平受傷後身體康復和家庭生活情況,並帶著企業訴求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反映企業訴求,提出復議建議。該委立即向上級鑒定部門反映,對李雙平進行了更為嚴謹細緻的傷殘鑒定,最終確定為八級。之後,勞資雙方在理賠標的上發生嚴重分歧,均表示要訴請法庭處理。但法庭審判週期長、程式多,企業主沒有更多時間參與,李雙平認為打官司難以顧及後續治療。臺辦知道情況後,立即分頭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建議他們實施行政仲裁。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李雙平仲裁申請書後,在徵得方雙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組織用人單位、勞動者實施案前調解,並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初步核定勞動者的各項工傷待遇約14.2萬元。在整個調解過程中,仲裁員曉之以情、大之依法,適度把握現場態勢,公正、公平地做好雙方思想工作。臺資企業李紹輝經理表示:勞動者的請求在合情、合法的範圍內,企方願意放棄對傷殘等級不服的訴求,也為營造和諧的勞動氛圍做點貢獻。勞動者委託代理人感到企業在調解勞動者工傷待遇問題中,能換位思考,拿出了百分之百的誠意,李雙平也因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得到一定賠償,願意作出讓步。最終,在二次面對面、一次背靠背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握手言歡,愉快地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書上簽名。(台灣網、東臺市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