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移動通訊系統及終端産品(含主要配套件)生産企業(以下簡稱移動通訊企業)發展,促進企業集群、産業集聚,提高我市移動通訊企業的綜合競爭力,進一步推動我市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市政府對落戶我市的移動通訊企業,除享受《河源市鼓勵外來投資若干規定》(河府〔2005〕118號)的各項優惠外,再給予特別的鼓勵,特製定如下意見:
一、優先安排項目用地並給予地價優惠
市高新區對移動通訊企業優先安排工業用地並視企業規模和效益、建設週期等情況在價格上給予優惠。對已有手機生産許可證的企業的工業用地出讓價格可按高新區指導價格給予50%以內的優惠,未取得手機生産許可證的企業的工業用地出讓價格可按高新區指導價格給予20%以內的優惠。
二、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
(一)從2006年起,一定4年,對落戶我市的移動通訊企業,自投産之日起,第一年按當年繳納本級地方財政收入部分的50%計算,第二年至第四年,按上年繳納基數,超出部分按50%計算,由本級財政補助給企業作為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
(二)對落戶移動通訊企業設立工程技術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博士後流動站並正常運轉的,給予補助。經審核認定為國家級的中心,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由本級財政每年補助100萬元給該中心;經審核認定為省級的中心,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由本級財政每年補助50萬元給該中心;對同時獲得國家、省級中心的,按最高檔次給予補助,不作重復補助。經認定(批准)設立博士後流動站的,由本級財政一次性補助30萬元給該站用於獎勵進站工作的博士後。
(三)河源職業技術學院、市廣播電視大學、市技工學校、市工業學校及各縣區職業技工學校等大中專院校要設立移動通訊行業相關專業,大力培養技術和管理人才。各院校要加強與企業的聯繫,在條件較好的企業設立集訓基地共築企業與院校的人才培訓平臺。
三、加快市高新區“環保示範基地”建設
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市環保局負責儘快爭取批准我市在市高新區籌建“環保示範基地”,接納為落戶我市的移動通訊企業配套的生産線路板等生産項目,為移動通訊企業作好配套。
四、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
(一)建立鼓勵移動通訊企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牽頭,市政府分管領導和市高新區具體負責,市高新區、市資訊産業局、市發改局、市經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規劃建設局、市外經貿局、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河源海關、河源檢驗檢疫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河源供電局、市行政服務中心、源城勤誠達水務有限公司等單位參加,統籌協調移動通訊行業的加快發展,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對外受理報批業務服務、“一條龍”全程跟蹤服務。
(二)優先協助企業辦理相關手續。協助落戶我市的移動通訊企業向國家發改委、資訊産業部申請辦理項目立項及産品進網許可證手續;協助申報資訊産業園,協助企業申報國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産品認證;鼓勵並協助企業創國家、省級名牌産品以及開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産品;協助企業優先申報爭取出口産品研發資金、出口信用專項資金、技術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科技興貿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外向型民營企業發展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
(三)保證移動通訊企業用電和優先幫助移動通訊企業解決勞工需求。供電部門保障移動通訊企業用電,做到不錯峰、不拉閘、保障供電。市高新區和市勞動保障局優先幫助移動通訊企業解決招用勞工問題。市人事局為企業提供引進人才、人事代理等服務。
(四)提供一流的通關服務。加快設立加工貿易集中監管區和保稅物流中心,採取預約通關、電子報檢報關等辦法,確保進出口貨物通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24小時通關率達100%。異地遷入的企業通關服務經審查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享受原有類別或更高類別的待遇。
本意見由市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移動通訊系統終端産品及主要配套元器件目錄
二○○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
移動通訊系統終端産品及
主要配套元器件目錄
1、行動通訊系統(含GSM、CDMA、DCS1800、DECT、IMT2000等)手機整機
2、手機印刷電路板(PCB)
3、手機半導體整合電路(IC)
4、手機顯示屏(LCD)及模組
5、手機發光管(LED)
6、手機攝像頭(CCD)
7、手機拾音器和揚聲器
8、手機石英晶體及諧振器、濾波器(陶瓷及聲表面波)
9、精度小型化片式元件(包括片式電阻、片式電容、片式電感)
10、手機耳機
11、手機雙工器
12、手機導電橡膠
13、手機接插件
14、手機微電機
15、手機電池及充電器
16、手機遮罩罩(框)
17、手機軟體
18、手機外殼注塑件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