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
廣東省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原名廣東省粵臺交流促進會,以下簡稱促進會)于2002年8月29日經廣東省民政廳批准,12月18日召開成立大會,主管單位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促進會是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由我省與粵臺交流的相關單位、團體和個人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目前會員包括廣東省臺辦各處負責人、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臺辦主任、22家臺資企業協會會長、促進會分支機構負責人及臺商代表。根據會務發展和海峽兩岸交流項目的需要,目前已組建了農業委員會、婦女委員會。促進會會長由廣東省政協領導兼任,常務副會長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兼任,副會長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兼任。促進會下設秘書處。
促進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高舉愛國主義旗幟,團結、服務台胞、臺商,加強粵臺及海峽兩岸間的社會經濟科技文化各項交流合作,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促進會的業務範圍:加強同贊成本會宗旨的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的聯繫與合作,促進粵臺各項交流;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各項交流活動;承擔政府和業務主管單位交辦的其他任務;按有關涉臺法律法規經有關部門批准,組織、協助我省團組入臺和到國外進行學習考察交流,加強與海外臺灣同胞及友好人士的聯繫與交流,加強與兄弟省市、港、澳及國外民間組織的聯繫與友好交流;邀請臺灣各界人士和民間團體到我省參觀考察,開展各種交流活動; 為推動海峽兩岸各項交流的發展提供相關資訊、法律、商務、諮詢等服務;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臺胞、臺商對我省經濟科技文化建設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為臺灣同胞排憂解難;開展與臺灣從事兩岸交流、交往活動的民間團體和個人的聯誼工作。舉辦社會公益活動,弘揚團結互助、扶貧濟困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促進會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米市路58號
郵 政編碼:510180
電 話:020-83359232、 83236767 傳 真:020-8327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