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海峽兩岸金融法制建設研討會”舉行
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吳志攀:
全球貨幣體系變遷背景下的兩岸及港澳地區金融法律合作
對大陸、臺灣及香港來説,我們通過幾代人的奮鬥,積累了鉅額的財富,但我們要清楚,這些財富現在面臨著很大的威脅,它的基礎不那麼牢固。我們要積極推動變革,而過去積累的財富,將是我們轉變經濟發展模式的資本。兩岸及港澳地區的貿易往來密切,我們之間已經形成了經濟上的相互依存,這種依存度會越來越高,這也是我們應對挑戰的重要基礎。
現在,歐洲已經團結起來,東亞的區域合作發展得也很快。我們兩岸及港澳地區只能選擇合作、共贏的道路,聯合起來抵禦風險,共同為即將到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變遷做好準備。金融是關係到國家前途命運的大事情,金融當然一定與政治關係密切,但我想,如果認清楚了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危機,大家是一定能夠以大局、全局和長遠為重的。
所以,我也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來理解《內地和香港經濟貿易框架協議》(ECPA)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臺灣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我認為,這兩個協議非常關鍵,但還只是我們之間合作的第一步,未來應該更加重視金融領域的合作,甚至應該把重點放在金融領域。只要解決了貨幣的問題,其他的問題就容易多了。
在貨幣領域,我們要建立一個互補、互助的機制,儘快研究建立一種更緊密的貨幣聯盟,共同對付外部的壓力。如果説簽一個關於貨幣的共同協議不那麼容易,那麼,能否先各自從內部的金融立法工作入手,為貨幣體系的合作搭建好法律的框架呢?我們兩岸的金融市場遲早都會互相充分開放,必然牽涉到大量的法律問題,尤其是圍繞著貨幣匯率的問題,我們現在的立法準備可能還不夠充分,造成的損耗很大。兩岸的金融法律學者,需要戰略的眼光、歷史的格局,還需要一種想像力,這樣才能拋開許多枝節問題,實現兩岸及港澳地區貨幣的戰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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