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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海峽兩岸金融法制建設研討會”舉行

2010年12月07日 09:15:00來源:

  為推動兩岸金融合作,促進兩岸經濟發展,日前“海峽兩岸金融法制建設研討會”在南京舉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出席並致辭。來自兩岸立法部門、司法機關、金融監管部門以及法學會、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和金融界代表共180余人,就當前兩岸金融法制建設面臨的挑戰和對策、兩岸金融監管與金融風險防範機制建設、金融案件審理中的法律問題、金融犯罪案件的審理、兩岸司法協助和交流機制建設等問題展開了深入的交流與探討。與會者一致認為,兩岸金融法制建設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要將制度設計的初衷與良好願望真正轉化為實際的效果,將《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表述落實在兩岸金融合作具體實務中,需要兩岸法律界、金融界同仁不斷為之作出努力。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

  兩岸金融法制建設面臨諸多挑戰,需要攜手共同應對

  金融穩定健康運作的維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個方面採取措施標本兼治,其中,司法機關的裁判職能對金融安全的保障主要體現在對金融糾紛的救濟與處理作用、金融市場行為的規制和警示作用、金融風險的揭示和防範作用三個方面。這三個方面的作用能否充分、正確發揮,對於金融穩定健康發展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在《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生效伊始、海峽兩岸金融合作的未來展望成為兩岸共同關注焦點的時刻,通過加強兩岸合作交流,增進兩岸立法、司法和金融界對兩岸金融制度的了解,促進兩岸司法機關妥善處理兩岸金融合作過程中産生的各類金融糾紛案件,依法保護兩岸金融業者以及與金融相關的其他主體合法權益,為兩岸金融合作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回顧剛剛過去的國際金融危機,大陸司法機關的同行們對2008年長三角地區的企業包括大量臺資企業經受的衝擊以及所帶來的訴訟浪潮記憶猶新。亡羊補牢,猶未為晚,從教訓中獲取的知識和經驗彌足珍貴。而在今年6月底簽署並已于9月生效的《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更是標誌著兩岸關係的一大躍進,此前簽署的一系列有關金融合作的協議,被列入《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早期收穫條款中,從而開啟了兩岸金融合作的新篇章。在後金融危機時代和兩岸金融合作進入實質階段的背景下,兩岸金融法制建設面臨諸多挑戰,需要兩岸金融界、司法界增強了解和互信,攜手共同應對,實現《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共同維護金融穩定”的宗旨,達至“推動兩岸金融市場穩定發展”的基本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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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薛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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