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臺辦
2008年11月26日 14:47:00來源:國臺辦網站
一、名稱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
二、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對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涉臺法律和地方性法規、政策;歸口管理閩臺“三通”和向金門、馬祖供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全省對臺經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臺資企業的糾紛和臺商投訴工作;負責管理、審核、報批本省對臺雙向交流的項目和人員;負責管理、審批臺灣記者來閩的採訪事務;負責受理臺胞捐贈的審批、管理工作。
三、內設機構
秘書處、聯絡處、宣傳處、沿海處、經濟處、交流交往處、調研處、三通處
四、辦公地點與聯繫方式
地址:福州市華林路80號
郵遞區號:350003
電話:0591-7856014、7842174
傳真:0591-7853370
網址:www.fjstb.gov.cn
[責任編輯: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