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創新涉臺審判機制維護臺胞合法權益
2012年01月31日 14:41:00來源:你好臺灣網
你好臺灣網福州1月31日消息 (記者 洪波 葛朝興)近年來,針對閩臺經貿、人員往來密切、福建省涉臺案件佔大陸法院年受理該類案件四成的情況,福建法院創新涉臺審判機制,維護臺胞、臺商合法權益,妥善化解涉臺糾紛。
據福建省高級法院統計,近年來,福建法院受理涉臺一審案件每年均超過大陸法院同期受理涉臺案件總數的40%,去年共審結涉臺案件3041件。福建法院探索建立涉臺案件全面、全程、全員調解模式,把調解範圍拓展到涉臺民商事、刑事附帶民事、行政等各個審判領域,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等訴訟全過程。
聘任臺籍人士擔任涉臺案件調解員和陪審員是福建涉臺司法的一個“亮點”,目前福建全省已有139名臺胞擔任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
據介紹,福建各級法院在涉臺糾紛調解中,探索與臺辦、臺商投訴中心、臺商協會等機構的溝通協作機制,建立糾紛資訊共用、委託臺辦和臺商投訴中心調解、涉臺訴訟指導、聯動開展涉臺糾紛調解等制度,實現涉臺糾紛的快速、便捷、徹底解決。
[責任編輯: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