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滄建立“司法+仲裁+調解”涉臺糾紛解決協同機制
簽約儀式(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供圖)
台灣網3月4日訊 近日,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和海峽兩岸仲裁中心廈門庭審中心就共建涉臺糾紛解決協同機制舉行簽約儀式。
根據共建涉臺糾紛解決協同機制框架協議,海滄法院將與海峽兩岸仲裁中心廈門庭審中心構建以跨業務協同為核心、科技融合應用為抓手、資源共用共用為特色的涉臺糾紛解決協同工作平臺。通過“司法+仲裁+調解”多元協同的工作模式,聚合雙方資源力量推動涉臺矛盾糾紛多元、高效、快捷化解,助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依託協同機制,雙方還將在調處涉臺爭議糾紛、涉臺司法服務、涉臺司法與仲裁研究、涉臺司法與仲裁交流、涉臺法律人才培養等領域開展合作。
據悉,涉臺糾紛解決協同機制的建立是海滄法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和福建省、廈門市有關文件精神,完善涉臺司法服務、打造大陸涉臺司法服務優選地的具體舉措。
未來,海滄法院將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充分發揮涉臺審判、服務、研究、交流、宣傳展示功能,努力為優化涉臺營商環境、服務保障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台灣網、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