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市發佈40條惠臺利民政策措施
2020年12月30日,廣西北海市舉行新聞發佈會。(圖片來源:廣西北海市臺辦供圖)
台灣網1月7日訊 2020年12月30日,廣西北海市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關於進一步促進北海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北海40條”)出臺情況。“北海40條”共5個部分,40條措施,為臺灣同胞在北海投資發展、創業就業、工作學習和生活等方面享有當地居民同等待遇提供政策保障。
“北海40條”中,第一部分13條,主要涉及臺胞在北海重大經濟合作、工商審批、農業政策、科研創新、智慧財産權等投資發展方面的措施。第二部分8條,主要涉及臺胞子女入學、升學、職業資質、職稱評審、臺灣青年創業等學習、就業創業方面的措施。第三部分10條,主要涉及臺胞公租房申請、社會保險、生活救助、法律服務等生活方面的措施。第四部分7條,主要涉及臺胞參與獎項評選、民俗活動、教育交流等社會文化交流方面的措施。第五部分2條,為惠臺利民政策措施交叉、衝突適用作説明。
“北海40條”呈現5個方面特點。
一是融合兩地實際。“北海40條”根據北海發展需要和臺灣優勢産業,制定多條措施鼓勵臺企臺胞發揮優勢,參與合作,融合發展。如第12條,結合北海“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的政策、區位、文化優勢和發展需要,積極引入臺灣康養優勢産業,制定措施“鼓勵符合條件具有資質的臺灣養老、醫療機構在北海發展”,明確臺胞可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參與養老設施運營和提供養老服務。
二是政策銜接性強。“北海40條”以落實同等待遇為原則,有效銜接相關文件,明確政策依據,為具體落實提供政策支撐體系。如第3條“落實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在北海從事農業生産經營活動的同等待遇”,為鼓勵大棚果蔬産業發展,銜接了《北海市農業農村局關於印發北海市發展大棚果蔬産業項目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按照該通知,發展大棚農業的臺灣同胞,依照同等待遇原則,可享受每畝1萬元標準的獎勵,並在農業加工業、品牌創建行動、工商註冊登記審批時限等享有同等待遇。
三是強化制度保障。“北海40條”為落實國家“31條措施”“廣西80條措施”等惠臺利民政策措施,更加注重加強制度保障。在措施中明確要落實市領導聯繫重點臺資企業和重大臺資建設項目制度、優化營商環境監督員制度,並設立臺胞臺商服務中心,確保臺資項目、企業以及臺灣同胞反映的問題暢通無阻,及時妥善解決。
四是加大吸引人才。為深化北海與臺灣的交流合作,“北海40條”加大了對臺灣人才的吸引力度,在多條措施中明確同等適用的政策措施。如對臺灣高層次人才來北海,銜接《北海市引進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為臺胞同等提供“一站式”服務,在項目立項以及獎補、子女入學、職稱評定、就醫等方面給予相關優待,保障臺灣高層次人才“來得了,留得住,發展好”。
五是貼近臺胞生活。“北海40條”集中關注臺胞在北海生活的方方面面,提出許多切實可行的同等待遇。如第14條明確“經批准設立的公辦和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教育機構原則上都可以接受臺灣同胞子女就讀,就讀與北海戶籍居民同等待遇”,並明確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入學可以按相關規定靈活入學。如第20條,對臺胞從事網約車經營和提供駕駛服務,銜接了《北海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暫行)》,予以同等待遇的保障。
北海市臺辦主任張永軍表示,近年來,北海市與臺灣的經貿文化交流合作不斷深入,一批臺資企業在北海市不斷發展壯大,桂臺産業合作北海示範區建設持續推進,北海臺資項目合同投資金額連續三年突破20億元人民幣,臺胞臺商安居樂業,信心更足。北海市將深入貫徹“北海40條”等各項惠臺利民政策措施,用心、用情、用誠為臺胞臺商在北海發展提供優質、週到的服務。(台灣網、廣西北海市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