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在泰安】泰安市出臺“惠臺66條”促進對臺交流合作
台灣網4月12日泰安訊 為貫徹落實國臺辦、國家發改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惠臺措施”),山東省臺港澳辦、省發改委《關於促進魯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56條惠臺措施”),進一步促進泰安與臺灣融合發展,近日,泰安市出臺了《關於促進泰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66條惠臺措施”)。
“66條惠臺措施”主要包含促進泰臺經濟合作、促進泰臺文教交流、支援臺灣同胞在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三個方面,共66條惠臺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臺灣同胞來泰安投資發展,紮根泰安,為臺胞在泰安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更多便利,更好融入泰安生活。
在促進泰臺經濟合作方面,支援符合條件的臺資項目納入全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工程庫、市級重點項目,並積極爭取列入省重點項目,享受優惠政策;支援臺資企業在現代農業、鄉村振興戰略等重大項目篩選申報和相關資金支援政策方面與本市企業享受同等待遇。重點支援在鄉村建設、休閒農業、特色民宿等領域進行投資合作,參與泰安特色小鎮項目策劃、設計、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同等享受相關支援政策。
在促進泰臺文教交流方面,推動泰臺加強泰山文化研究和成果應用,鼓勵臺灣同胞和臺灣高校、民間社團參與泰安有關文化工程項目、文化活動和學術研究;鼓勵臺灣青少年來泰開展“中華泰山成人禮”、研學旅遊、夏令營、暑期見習營等各類青少年交流活動,提供相應的便利服務。
在支援臺灣同胞在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方面,對泰安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十大産業領域新引進的臺灣籍頂尖人才和團隊,在泰安創業創新,實現核心技術産業化的,實行“一事一議”,經評審認定,採取項目扶持、創業扶持、股權投入等方式,給予最高1億元的綜合扶持。對符合條件的團隊核心成員,納入泰山英才領軍人才管理,給予50萬元獎勵。對柔性引進的臺灣高精尖缺人才,經評審認定,命名為“泰山特聘專家”,給予每人10萬元生活補貼;對實施的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對國內重點高等學校或者在國際公認三大世界大學排名體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的臺灣博士畢業生進入市內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進行研究的,除享受省裏規定的待遇外,在站時間每滿一年可申領一次生活補貼,標準為3萬元/年,最高補貼3年9萬元。(台灣網、泰安市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