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在山東】“56條措施”政策解讀之十五:山東省科技廳關於臺灣同胞申報山東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有關説明
2019年02月01日 15:27:00來源:台灣網
山東省科技廳關於臺灣同胞申報山東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有關説明
一、政策説明
受聘于山東省內單位從事科研工作的臺灣同胞,在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中,享受與省內科研人員同等政策。
二、申報項目類別
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分為培養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省屬高校優秀青年人才聯合基金、面上項目、省自然科學傑出青年基金。
三、申報條件、材料及時間
申報人須為省內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含中央駐魯單位)的正式在職科研人員或聘期能覆蓋項目執行期的全職聘用人員。
各類別申報項目具體條件、申報材料及申報時間見當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申報通知。
四、申報程式
申報人通過山東省科技雲平臺(http://cloud.sdstc.gov.cn/)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系統填報項目申報書,經主管部門和依託單位審核推薦,由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室集中統一組織項目的形式審查、評審及推薦立項等工作。
五、承辦主體
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室
六、諮詢電話
0531-66777035
七、服務網站
山東省科技廳(http://www.sdstc.gov.cn/)
[責任編輯:王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