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在山東】“56條措施”政策解讀之五: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臺資企業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規定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臺資企業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規定
一、適用範圍
在山東省內開展建設項目,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的企業。
適用對象:法人
二、事項審查類型
先審後批
三、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7月修訂)第十六條: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一)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産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二)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産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三)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7月國務院令第682號)第六條:“國家實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四、受理機構
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各市、縣(市、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五、決定機構
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各市、縣(市、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六、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七、申請條件
1. 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産業政策;
2. 符合原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評等級的要求;
3. 按照國家、省、市、縣級審批許可權規定,申請事項向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申報;
4.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原則和區域“禁批”和“限批”的具體規定;
5. 符合相關行業或園區規劃環評結論;
6. 符合所在地縣級以上生態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以及生態保護紅線要求;
7. 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
8. 符合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9. 選址、選線環境可行性結論明確可行。
八、申請材料目錄
1.環境影響報告書類
(1)建設單位關於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的請示(紙質件2份、電子版掃描件1份);
(2)環境影響報告書(紙質件報批版2本,報批版和資訊公開電子版各1份);
(3)公眾參與説明(紙質件2本,電子版掃描件1份);
(4)"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自主生成的項目代碼(帶項目代碼的紙質件1份,電子版掃描件1份)。
2.環境影響報告表類
(1)建設單位關於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的請示(紙質件2份,電子版掃描件1份);
(2)環境影響報告表(紙質件報批版2本,報批版和資訊公開電子版各1份);
(3)"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自主生成的項目代碼(帶項目代碼的紙質件1份,電子版掃描件1份)。
九、申請接收(省級)
申請單位可通過山東政務服務網(http://zwfw.sd.gov.cn/)或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門戶網站(http://www.sdein.gov.cn/)提交電子版材料,郵寄紙質材料或現場提交紙質材料。
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站前路9號1號樓4層
山東省政務服務中心投資建設類8號窗口
電話:0531-82083172
十、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
十一、辦理方式
山東省政務服務中心或山東政務服務網辦理
十二、辦結期限
法定期限:環境影響報告書為60個工作日,環境影響報告表為3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省級):
1.環境影響報告書類 35個工作日(包含技術評估10個工作日、擬審批公示5個工作日)
2.環境影響報告表類25個工作日(包含技術評估10個工作日、擬審批公示5個工作日)
十三、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十四、辦理結果
批復文件
十五、結果送達
以郵寄方式送達或現場領取
十六、諮詢電話
0531-82083172
十七、工作時間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八、辦理進程和結果查詢
山東省政務服務網
http://zwfw.sd.gov.cn/col/col1562/index.html
十九、監督部門聯繫電話
山東省政務服務中心 0531-82083195
附錄:辦理流程圖
[責任編輯:王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