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2日福州訊 1日,福建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重點解讀了《關於加強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才工作的十四條措施》(以下簡稱“自貿區十四條”)。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楊國豪表示,根據福建自貿區的功能定位和産業發展方向,總體有管理型、貿易型、技術型、服務型等四大類型18種人才需求。福建力爭用3年時間,引進約1200名高層次人才。
福建自貿區在對臺灣人才的引進方面,亦有諸多便利、優惠的措施。“自貿區十四條”中規定,對來閩臺灣人才及其家屬購房貸款享受當地居民同等待遇政策;在自貿區內推動兩岸醫療保障的對接,落實臺胞在閩參保政策和待遇,鼓勵在閩臺灣人才參加福建社會保險。
同時,對在自貿區內投資、就業的臺灣高管、專家和技術人員,在項目申報、出入境等方面給予便利;為區內臺企外籍員工辦理就業許可手續提供便利,放寬簽證、居留許可有效期限。
此外,福建省政府賦予平潭制定相應從業規範和標準的許可權,在框架協議下,允許臺灣建築、規劃、金融、醫療、旅遊等服務機構的執業人員,持臺灣有關機構頒發的證書,在批准範圍內在區內開展業務。在區內企事業單位等機構任職的臺灣人才,允許對其臺灣學歷、任職資歷、技能等級等方面視同大陸同等水準予以採認。
楊國豪稱,福建將圍繞與臺灣地區投資貿易自由和閩臺産業對接,重點引進一批臺灣金融等領域的高層次科研和管理人才到自貿試驗區創業。(台灣網、福建省臺辦聯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