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19日泰州消息 日前,江蘇泰州市臺辦結合徵求到的意見建議,堅持即知即改轉作風,重點建立健全四個制度:
一是“訪台企、送服務、促轉型”制度。班子成員每人每月至少四次到臺資企業開展專題服務和調研活動,全面深入了解全市臺企運作情況和生産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和關於轉型升級的設想、計劃,協調聯繫相關部門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為臺企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掛鉤聯繫制度。班子成員和處室負責人每人分別聯繫一位臺屬、一位臺商、一家臺資企業和一個在建臺資項目,通過經常性走訪聯繫、溝通交流,增進感情,聽取意見,協調解決問題,為推進全面工作提供參考和決策依據。
三是訴求直通車制度。面向“四台”公開處室以上負責人的聯繫電話,保持與“四台”全天候聯繫暢通,實現零距離服務,切實做到“您有所呼,我有所應;你有所難,我有所幫”的公開承諾。
四是投訴協調工作制度。依據《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國家院信訪工作條例》、《江蘇省保護和促進臺灣同胞投資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泰州市對臺工作實際,修訂《泰州市臺商投訴協調工作辦法》,從調處原則、流程、辦法、保障機制、工作紀律等方面進行全方位規範,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能。(台灣網泰州市臺辦通訊員 姚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