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中國共産黨在長期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始終堅持的根本組織原則,是黨的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是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開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對堅持民主集中制提出明確要求,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供了重要遵循。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最大的制度優勢。中國共産黨從誕生之日起,就把民主集中製作為自己的組織原則,並用於指導黨的全部活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反映、體現全黨同志和全國人民利益與願望,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制定和執行的科學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黨的歷史反覆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民主集中制堅持得好,黨就風清氣正、充滿生機活力,黨的事業就蓬勃發展;什麼時候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壞,黨內矛盾和問題就會滋生蔓延,黨的風氣就會受到損害,黨的事業就會遭遇挫折。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不能丟的光榮傳統、不能變的寶貴基因,要保證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保證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就必須牢牢堅持民主集中制這個最大制度優勢。
堅持民主集中制,就要堅持民主與集中的辯證統一。我們實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制度,是民主和集中緊密結合的制度。民主與集中之間緊密聯繫、高度依存,不能強調一個而否定另一個。民主是正確集中的前提和基礎,離開民主講集中,集中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就是假的、空的、錯誤的,就會出現家長制或個人專權專斷。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發展黨內民主,在作出重大決策時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做到兼聽則明、防止偏信則暗,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歸宿,離開集中搞民主,只會導致極端民主化和無政府狀態,什麼事情也幹不成。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關鍵是要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全黨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堅持民主集中制,就要堅持集體領導制度。當前,個別地區和單位的領導班子不能很好地貫徹集體領導制度,有的民主不夠、個人獨斷專行,少數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搞“一言堂”、家長制,唯我獨尊、包攬一切;有的集中不夠、班子成員各自為政,違背集體決定自作主張、自行其是,等等。對這種現象,如果不及時糾正,黨的生命力就會被削弱、戰鬥力就會被瓦解。貫徹民主集中制,既要加強集體領導,又要嚴格地科學地實行個人分工負責,要堅決反對和防止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實或以集體決策名義違規,堅決防止和克服名為集體領導、實際上個人或少數人説了算,或名為集體負責、實際上無人負責。“一把手”要發揚民主、善於集中、敢於擔責,支援班子成員在職責範圍內獨立負責開展工作;班子成員要增強全局觀念和責任意識,研究工作時充分發表意見,決策形成後一抓到底,堅決執行黨組織決定,形成相互補臺、好戲連臺的濃厚氛圍,真正把民主集中制貫徹到黨的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民主凝聚黨心,團結成就偉業。只有堅持和發揮好民主集中制這個最大制度優勢,我們黨才能更加堅強有力、永葆生機,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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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