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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

2023-01-30 09:47: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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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對於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具有重要作用,對於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重要作用。檢察機關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

  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厚植黨的執政根基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係黨執政興國,關係人民幸福安康,關係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新征程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前途光明,任重道遠,要準備經受風高浪急甚至驚濤駭浪的重大考驗。越是在重要關頭,越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鞏固執政地位、改善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檢察機關要從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加強新時代法律監督工作的必然性,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認真落實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重大政治責任。

  強化執法司法制約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強化對司法活動的制約監督,促進司法公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中的關鍵一環。必須進一步破解掣肘檢察履職的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法律監督利器作用,強化執法司法制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需要。進入新時代,黨中央深刻把握法治發展規律與檢察職權配置規律,指引檢察機關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法律監督新格局。檢察機關深入推進認罪認罰從寬、民事虛假訴訟監督、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公益訴訟檢察等重點工作,通過依法能動履職促進社會治理成效不斷顯現。新征程上,檢察機關必須加快推進“四大檢察”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歷史進程中展現新擔當、作出新貢獻。

  偉大思想引領偉大征程。檢察機關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依法能動履行職能,更好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堅持黨的絕對領導。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之魂。離開了黨的領導,全面依法治國就難以有效推進。新征程上,要始終堅持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特別是要加強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就法律監督工作來説,要著力強化黨委對法律監督工作全局的領導和支援,通過務實有效的政策保障,推動解決法律監督工作中的困難與問題,不斷營造重視、支援法律監督的良好環境;在黨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之間的協調貫通,凝聚監督合力。

  推動“四大檢察”創新發展。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機關更好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需要堅持以監督辦案為中心,推動“四大檢察”創新發展。推進執法司法配合製約機制建設,進一步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行刑銜接”機制等,以精準監督助力規範執行秩序;以行政檢察促進法治政府建設,積極穩妥推進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推動法律監督與“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相銜接;提升公益訴訟檢察辦案質效和監督剛性,加強公益訴訟單行立法問題研究,更好滿足公益保護現實需求。

  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是我國司法工作的內在追求和價值目標。體現到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上,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要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司法辦案的領導監督,處理好檢察一體化履職和依法獨立辦案的關係;加強對下業務指導、監督與支援,實行和完善重大案件督辦領辦、指定異地管轄等工作機制;探索推進審查、調查、偵查“三查融合”,推進法律監督理念、職能、線索、手段、組織、人員的全方位融合,不斷深挖執法司法深層次問題,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效,有力維護執法司法公正。

  推進數字檢察建設。數字檢察是實現法律監督工作現代化的關鍵抓手,必須久久為功、常抓不懈。要緊扣“數字賦能監督,監督促進治理”目標定位,堅持“個案辦理—類案監督—系統治理”基本邏輯,以數據歸集運用提升類案監督質效;強化內部數據整合,推進執法司法資訊共用,聚焦重點領域和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引領數字檢察工作成效整體提升;著眼數字檢察背景下法律監督工作跨條線、跨職能、跨區域的特徵,加快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內部組織體系和運作機制,有效承接法律監督模式重塑變革要求。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