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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基層落地生根

2022-11-01 08:39:00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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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夏海燕(南京資訊工程大學副教授、江蘇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完善基層直接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增強城鄉社區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實效。完善辦事公開制度,拓寬基層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對國內外民主政治發展規律深刻洞察、全面總結和準確分析基礎上提出的重大理念,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鮮明特色和顯著優勢,為新時代新征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價值遵循。基層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一環,是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基所在。積極發展基層民主,確保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基層落地生根,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

  黨組織領導下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制度程式完整性上的體現,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規則基礎和制度保障。民主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選舉時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參與的權利;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選舉的權利,也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從制度上保障了人民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力,是最廣泛、最生動的基層民主實踐,大大提升了基層社會治理的實效。

  基層黨組織是黨執政大廈的地基,地基固則大廈堅,地基松則大廈傾。基層黨組織堅強有力,黨的方針政策才能上通下達、惠及基層。因此,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對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引領、組織引領、能力引領尤為重要。強化政治引領,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把各領域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壓艙石。強化組織引領,推進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創新,全面發揮基層黨組織在組織基層協商活動、增進共識、促進團結等方面的作用。強化能力引領,加強基層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群團等組織的工作能力,選優配強黨組織帶頭人,增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能力和本領。

  基層直接民主既要有完整制度體系,也要有完整工作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充分體現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基層最廣泛、最生動的實踐,體現基層群眾自治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的落實。人民群眾在城鄉基層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直接民主,要辦什麼、不辦什麼,先辦什麼、後辦什麼,都由群眾自己依法決定,這是最廣泛、最生動的民主實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基層立法聯繫點”“小院議事會”等多種多樣的基層民主實踐,通過多層次民意溝通體系的塑造,充分實現民事民管、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治民享。

  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辦事公開制度是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的鮮明體現,是發展基層民主的重要舉措。完善辦事公開制度,核心是規範權力運作,把權力放在陽光下“晾曬”,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斷拓寬辦事公開的內容,聚焦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把關乎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作為公開的主要內容。持續規範辦事公開的程式,根據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性質和程式不同,通過內部網站、公示欄、職代會、座談會等形式,向公眾或申請人進行資訊公開。突出辦事公開的落實,針對決策事項實施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做到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動態公開,決策、過程、結果、制度依據同步公開,切實加強過程監管,促進實現辦事公開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經常化。

  基層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是國家調適社會關係的一種機制。這一機制的有效發揮,很大程度上受到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渠道的影響,因此拓寬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渠道,促進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才能促使我們黨與社會進行有機互動。採取多樣參與方式,在暢通線下參與渠道的同時,將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科技手段與基層社會治理深度融合,促進社會溝通,改進管理和服務。開展相關知識培訓,讓群眾掌握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內容、形式、流程和規則等,提升群眾參與能力和水準,夯實群眾有序有效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基礎。發揮社區居民專長,例如讓居民中的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意見,讓設計師參與舊房改造,讓有一定組織調度能力的居民監督停車規範等,真正讓群眾在民主協商議事過程中有參與感、協商感、獲得感,達到基層群眾“民事民議、民事民決、民事民辦”的自覺自願效果,構建共建共治共用的基層社會治理格局。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健全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黨的領導下,我國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群眾與祖國同成長、與時代齊奮進,奏響了“咱們工人有力量”的主旋律,各條戰線英雄輩出、群星燦爛。進入新時代以來,我國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群眾在實現中國夢偉大進程中拼搏奮鬥、爭創一流、勇攀高峰,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發揮了主力軍作用,用智慧和汗水營造了勞動光榮、知識崇高、人才寶貴、創造偉大的社會風尚,譜寫了勞動美的嶄新篇章。面向未來,中國共産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仍然需要緊緊依靠工人階級。

  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徑,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保障,中國共産黨向來注重工人階級基本權益的保障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建設與落實。當前,我國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職工董事監事、協商民主等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正從普遍建制走向規範運作,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事業單位高品質發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但在保障職工知情權、落實職工參與權、加強職工監督權等方面也還需要加強完善。因此,要進一步保障職工知情權。健全公開機制,規範公開程式,把涉及經營管理重點工作和事關職工利益的重要事項作為主要公開內容,讓職工對涉及切身利益的事件有知情權。進一步確保職工參與權。通過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設置意見箱、匿名調查等形式,認真聽取職工意見和建議,給每位職工代表充分發表意見的機會,提升職工主人翁意識,使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更加廣泛充分。進一步落實職工監督權。以推進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職工代表巡視檢查制度建設為抓手,對於職工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調查、跟蹤與反饋,做到件件有回音、條條有整改、事事有著落,確保職工權益落到實處。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