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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商環境優化的成效與經驗

2022-08-04 13:13:00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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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馬亮(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營商環境是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是影響經濟增長、創新創業和民生福祉的重要因素。近幾年,在“放管服”改革推動下,中國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營商便利度大幅提高,有力助推市場主體規範經營和經濟高品質發展。

  顯著成效

  過去幾年,中國營商環境全球排名大幅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明顯增強。世界銀行數據顯示,中國營商環境排名從2013年的第96位提升到2019年的第31位,是全球營商環境改善最顯著的十個經濟體之一。

  營商環境優化激發創新創業熱情和市場主體活力。市場監管總局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登記在冊市場主體1.59億戶,是2012年5500萬戶的近三倍。

  營商環境優化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為國內國際雙迴圈注入新動力。儘管受疫情影響中國經濟增長有所放緩,但是營商環境優化使市場主體信心提振,外資外貿總體態勢穩健,經濟長期向好基本面沒有改變。

  營商環境優化助推改革創新和相關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優化,圍繞營商環境建立健全制度規則、完善機構設置、建設數字平臺等,加快從各領域單兵突進轉向系統整體協同推進。

  重要作用

  中國營商環境優化取得舉世矚目的成績,其重要作用體現在多個方面。實踐證明,營商環境優化有助於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政府內部不同層級和部門間的關係以及市場主體之間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市場主體更能感受到公共服務和政府監管的溫度。

  首先,營商環境優化有助於理順政府與市場關係。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使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進一步明確職能邊界,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發揮更大作用。優化營商環境要求政府有所為有所不為,不是放而不管或管而不放。一方面,下放許可權、激活市場;另一方面,從注重事前審批為主向注重事中事後監管轉變。加強政府部門資訊公開和廉政建設,清理整頓不良仲介,逐步放開證照辦理、資格審查、職業資格認定等,使市場主體越來越有活力,親清新型政商關係逐步建立。地方政府在營商環境優化過程中更加注重良性競爭,提升公共服務和監管品質,進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更加注重打造公開透明、預期穩定、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其次,營商環境優化有助於理順政府間關係。跨層級的縱向簡政放權使行政審批許可權下放到基層部門,企業開辦、項目開工等環節的行政審批不斷降門檻、減環節、減材料,企業經營成本顯著降低,市場主體的獲得感明顯增強。與此同時,跨地區、跨部門橫向聯動加強,政策形成合力,為企業帶來更多利好。

  再次,營商環境優化有助於理順市場主體間關係,創造更加開放公平的市場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進公平競爭和優勝劣汰。營商環境優化加強了對市場主體的保護,有助於不斷提升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監管效能。更加注重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營造適宜創新創業的土壤,帶動市場主體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蓬勃發展。

  主要經驗

  中國營商環境優化注重在市場化、法治化和國際化三個方向上發力,不斷強化對市場主體地位和價值的認識,突出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市場監管中的重要作用,並逐步提升制度型開放水準。總體來説,營商環境優化強調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及制度改革、數字化轉型、國際經貿規則對接等,從而使營商環境短板逐步補齊,實現全面優化。

  第一,為市場主體“加油減負”。持續放寬市場準入,創新和完善信用監管,先證後照、容缺審批、信用承諾等行政審批創新模式迭出。“網際網路+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創新不斷推出,市場監管的精準性和靶向性顯著增強,真正做到無事不擾、出事必究,企業對市場監管的認可度持續提高。

  第二,逐步健全營商環境制度體系。各級政府圍繞營商環境優化出臺一系列制度規則,不斷推動法律法規完善,築牢營商環境優化的制度基礎。2019年國務院頒布《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將進一步加快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進程。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和涉企服務優化,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降低交易成本,使企業輕裝前進、無後顧之憂。以多證合一、證照分離等為代表的商事制度改革,便利企業開辦等事項,提升企業辦事創業的便利度,減少企業人力、時間和財務成本。一大批優秀經驗做法得以固化,確保營商環境優化,增強市場監管制度和政策的穩定性、可預期性。

  第三,持續改革和創新。通過試點先行、示範引領、複製推廣,不斷完善政策舉措。特別是自由貿易試驗區呈現蓬勃發展態勢,改革前沿陣地的政策創新不斷在各地得到複製推廣,帶動全國營商環境整體優化。2021年《國務院關於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印發,推出101項改革措施,在6個試點城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舉措進一步加快試點示範和複製推廣。

  第四,推動政府數字化、智慧化運作。通過數字政府建設優化數字營商環境。以數據共用、業務協同和智慧服務為代表的數字治理創新為營商環境優化賦能增效,“不見面審批”“秒批”等使涉企服務事項實現“一窗通辦”“一網通辦”,讓惠企政策“一鍵直達”,逐步實現免申即享、資金直達。政府管理和服務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企業辦事成本持續降低,獲得感和滿意度明顯提升。

  第五,營商環境優化始終堅持高起點、高標準,與國際先進對標。加快與國際貿易投資通行規則銜接,提升在全球營商環境領域的話語權。今年1月,《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正式生效,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區誕生,中國將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高水準實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

  營商環境優化始終在路上,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過去幾年的改革創新有目共睹,中國營商環境的制度體系基本奠定,營商環境優化的巨大成效和豐富經驗也使我們充滿信心繼續加快步伐,力爭取得更好成績。

  下一步,營商環境優化要鞏固提升已有改革成果,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立改廢釋,用制度規則來固化改革成果。要增強相關改革的聯動性和協同性,特別是提升頂層設計的引領性,實現營商環境優化全國一盤棋。今年6月,《國務院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出臺,未來應強化數字營商環境建設,推進智慧監管、創新智慧服務。要真正轉變政府管理服務的思維觀念,在全社會營造優化營商環境的氛圍。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