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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合弱勢群體數字鴻溝,共用數字紅利

2022-08-03 10:43:00
來源:光明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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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數字時代已經到來,産業轉型和數字經濟發展為經濟社會帶來了巨大機遇,我們在研究數字經濟中産業轉型、工業網際網路、大數據經濟和智慧演算法的同時,也不能遺忘數字時代中的弱勢群體。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網信事業要發展,就必須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彌合數字鴻溝,加強數字時代弱勢群體的數字權利,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在網際網路發展成果中的獲得感。

  一般來説,數字時代弱勢群體主要包括四部分人群:老齡群體、貧困人口、網路發展落後的邊遠地區人群及殘疾人。這四類人群共同的特點是因年齡、經濟、基礎設施或身體殘障等,導致他們無法充分享受到數字時代紅利。換句話説,經濟發展水準、基礎硬體設施建設情況以及一些個人原因是數字時代弱勢群體産生數字鴻溝的主要障礙。而從權利保障的角度看,當前彌合弱勢群體在數字時代的鴻溝,更加平等廣泛地享有數字社會發展成果,需要重點從四個方面做好權利保障:

  第一,數字平等權。弱勢群體的平等權,主要體現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的條款中,既包括對老齡和殘障的禁止歧視條款,也包括網路硬體設施全面發展的全民普惠權。數字平等權與傳統的平權內涵和外延不盡相同,數字平等權著重于技術對弱勢群體的扶植,通過特殊賦權産生的結果平等。例如,在電子産品中加入針對老年群體使用螢幕的字體放大功能、針對殘疾人使用時的身體輔助功能的設置等,以及對貧困群體購買電子産品的優惠政策、對邊遠地區基礎設施的專項投入等。履行好數字平等權是國家、社會和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組成方面,應考慮將對相關領域的投入納入到稅收減免、政策補償和扶持中,將保障數字平等權作為消除弱勢群體數字鴻溝的核心目標。

  第二,數字受教育權。受教育權本身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數字時代的受教育權主要體現在對特殊人群的數字素養的提升。數字受教育權包括對老齡人口、殘障人群等弱勢群體的普法、技術解釋、功能説明、風險提示等方面。特別是風險提示方面,近年來,弱勢群體遭遇網路詐騙的案件頻發,而他們本身具有的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相對較弱,尤其是老年人群,成為了電信詐騙的主要針對群體。保障好弱勢群體的數字受教育權,需要媒體、社交平臺和公安機關等相關單位作為進行網路素養教育的主體,做好風險預警、風險告知、案例傳播、法律宣傳和技術講解等工作。弱勢群體的數字素養提升得越高,數字犯罪的被害人就會越來越少;風險提示做得越好,網民的各項權益也就能夠被保護、保障得越好。

  第三,數字安全保障。我國民法典規定了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相對於網路服務提供者而言,網路服務的使用者、消費者和數字化産品的用戶都是安全保障權利人。按照民法典規定,如果網路經營者如果不能證明自己已經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在數字時代對安全保障義務的理解,應充分考慮權利主體的不同類別,並分級分類進行細化和認定,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網路平臺和金融機構對弱勢群體的資金安全提示、不安全網路環境的風險提示、大額或高風險轉賬限制、個人資訊安全等都屬於數字安全的保障範圍。

  第四,數字賦能。保障弱勢群體的數字權利,不僅是要對特殊群體實施特殊權利的保障,更重要的是需要通過數字産業進行數字賦能。數字賦能是數字權利的特殊表現方式,是弱勢群體獲得網路經濟普惠紅利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目前,電商、直播和數字人是弱勢群體利用移動網際網路數字賦能創業和就業的主要渠道,包括地方政府、網路平臺、供應鏈企業和其他經營者在內,應為弱勢群體數字創業和就業提供政策、稅收、技術的扶植,優化弱勢群體的創業就業環境。特別是針對邊遠地區居民、貧困人群和殘疾人,地方政府可以通過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引導數字技術創業發展獲取數字紅利,如此既能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同時能夠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從而為解決當地的就業問題分憂。這就需要對弱勢群體在硬體上提供支援,在流量上提供扶持,在商業上提供優惠便利,在政策上予以鼓勵,從不同維度為弱勢群體獲取數字紅利提供有力保障。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