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促進共同富裕的關鍵之舉

2022-06-20 16:09:00
來源:北京日報
字號

  作者:蔡昉(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大流行,進一步推低經濟全球化潮流,正在改變國際經濟迴圈格局和全球産業鏈佈局。無論是對中國來説,還是對世界其他主要經濟體而言,這個國際政治和世界經濟格局都提出三個邏輯上緊密相連的任務。其一,提高作為大國博弈基礎保障的國家競爭力迫在眉睫。其二,鋻於國內需求特別是居民消費日益成為經濟增長的制約因素,運用多種舉措擴大消費是當務之急。其三,擴大消費必須提高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務水準。雖然各國的政策走向並非全然一致,具體的政策措施更是各説各話,但是,一些政策動向已經顯現出在內涵和外延上的相同性或相似性。這都表明社會福利體系的重建,正在成為各國競相爭奪的一個制高點。

  相應地,中國的發展也將面臨嶄新的挑戰。應對挑戰必須在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同時,一方面,構建“雙迴圈”新發展格局,不斷提升國家顯示性競爭力,在國際經貿體系中實現更高水準的自立自強;另一方面,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通過再分配等途徑構建中國特色福利國家、提高社會福利水準和均等化程度,是促進共同富裕目標實現和打破經濟增長制約的關鍵之舉,也是增強中國國家基礎競爭力的重要任務。

  社會福利的競賽並不意味著競相提高福利支出水準。對中國來説,仍然要遵循盡力而為和量力而行的原則,著眼于達到社會福利水準與發展階段相適應、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短期管用和長期可持續性相平衡的程度。由此出發,針對中國發展面臨的嶄新挑戰,我們需要從以下層面把握佔領社會福利競賽制高點的要求和路徑。

  首先,社會福利的競賽標誌著再分配力度的顯著增大,但並不意味著僅僅圍繞分配進行零和博弈。加快福利國家建設,既符合一般規律的要求,也因應中國面臨的特殊挑戰。跨國數據顯示,每人平均GDP從10000美元到25000美元的這個發展階段,是國家的社會支出大幅度增長的區間,這一支出佔GDP比重平均從26%提高到37%。從每人平均GDP的增長目標看,今後15年中國恰好處於這個社會福利水準顯著提高的發展階段。最新人口數據顯示,2021年中國老齡化率(65歲及以上人口占比)已達14.2%,已經正式進入“老齡社會”。按照2021年人口自然增長率(0.34‰)趨勢,可以預計中國人口將在2022年達到峰值。克服人口因素不利於擴大消費需求進而制約經濟增長的效應,對社會福利水準明顯提高提出了緊迫需求。

  其次,社會福利水準提高可以確保經濟在合理速度區間增長,創造真金白銀的改革紅利。由於通過再分配提高社會福利水準是為了解決現實的增長制約,因而這項建設事業不僅是有回報的,而且具有報酬遞增的性質。在考慮政府債務率或者公共支出負擔率的可持續性時,傳統的思路常常把縮小分子即減少支出作為擺脫難題的出路。從一般規律和特殊挑戰來看,中國提高社會福利水準的改革紅利在於分母效應,即通過擴大經濟總量和稅源使支出更加可持續。換句話説,分好蛋糕是做大蛋糕的必要前提,通過福利國家建設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和均等化程度,可以打破經濟增長的需求制約,實現合理增長速度進而達到擴大GDP總量的效果。

  再次,通過頂層設計可以以制度安排的方式保障社會福利支出可持續,保證盡力而為和量力而行的統一。中國特色福利國家建設,應該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安排下,著眼于形成一個能夠使資源和財政潛力得到充分利用的社會福利支出恒等式。根據一般規律和特殊挑戰,在保基本的前提下確立社會福利支出清單,並明確各級政府和社會組織的保障責任,同時也創造條件以最大化發揮社區和企業的作用。

  根據一般經驗和中國的現實情況,有必要特別強調的是從兩個方面著眼挖掘社會福利供給水準的潛力。一方面,要把社會福利水準提高産生的GDP增長效果,即分母效應充分考慮到恒等式中,避免産生低估社會福利支出必要水準和可持續能力的傾向。另一方面,從初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領域挖掘社會福利供給潛力,特別是在發揮企業“創新向善”作用的框架下,創造必要的制度環境,激勵企業把社會效益和職工福利納入發展函數,利用人工智慧和大數據技術,改善勞動者工作待遇和條件,在有效降低交易費用的基礎上,挖掘社會福利供給潛力。

  最後,福利國家建設並不限于再分配領域的政策舉措,在初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領域也可以大有作為。在比較歐洲國家和美國收入分配狀況差異時,有研究發現,歐洲之所以相比美國具有較小的收入差距,並不在於歐洲國家在再分配力度上存在顯著的高水準,而在於這些國家在初次分配領域普遍具有更有利於縮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也就是説,早在利用稅收和轉移支付等手段進行再分配之前,歐洲的收入差距就已經顯著低於美國了。實際上,在這裡提到的初次分配領域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中,很多都是社會福利體系的組成部分。也就是説,福利國家建設是全社會的財務和道義責任,並不應該成為國家獨自承擔的財政負擔。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