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準
作者:沈建波(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校)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基層治理法治化水準直接影響著國家治理現代化水準,也影響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強調“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建設”,並作出具體部署。我們要充分發揮法治在基層治理現代化中的規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不斷提升新時代基層治理法治化水準。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是要建立起黨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各類組織積極協同、群眾廣泛參與,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建設作為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要完善黨全面領導基層治理制度,將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加強基層法治機構和法治隊伍建設,提升基層黨員、幹部法治素養,引導群眾積極參與、依法支援和配合基層治理。
法治是一種基本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最能破解基層治理難題。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準,需要教育引導基層黨員、幹部增強法治觀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要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貫穿到基層治理的全過程和各方面,為夯實國家治理根基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將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基層落地落細,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方面的新期待。同時,根據新發展階段的特點,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提高依法行政水準;加強司法監督,通過有效的基層司法工作,促進基層法治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服務群眾、造福群眾,是基層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建設,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確保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有助於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當前,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邁出堅實步伐,但基層治理中執法亂作為、不作為以及司法不公等現象仍時有發生。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準,必須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基層群眾意見比較集中的問題,將其作為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建設的發力點,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同時,完善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強和規範村(居)法律顧問工作,保證人民群眾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運用法治方式防範風險、化解矛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法治就在身邊。
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準,還要培育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這就要求我們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用法治思維引導和規範社會生活,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讓法治理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實踐。為此,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播法治理念,充分發揮法治文化的引領、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利用重大紀念日、傳統節日等契機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推動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大力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有效促進法治文化與傳統文化、紅色文化、地方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