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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大國有資産監督職能 拓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人民要論)

2022-04-13 10:16: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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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有資産資源來之不易,是全國人民的共同財富。”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制度,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人大國有資産監督職能的重要決策部署,是黨和國家加強國有資産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礎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緊緊圍繞加強人大國有資産監督職能,守正創新,建章立制,實現了對黨中央確定的企業國有資産、金融企業國有資産、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國有自然資源資産四大類別國有資産專項報告和審議監督的全覆蓋,使人大國有資産監督成為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資産管理工作領導的重要陣地、凝聚共識和建言獻策的重要平臺、推動改革和化解矛盾的重要渠道,成為新時代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

  扛起守護社會主義家底的責任擔當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規模龐大、功能多樣的國有資産是全體人民共同創造和擁有的寶貴財富,關係我國國家性質和基本經濟制度,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底,全國非金融和金融國有資本權益近100萬億元,國有企業資産總額近600萬億元。國有企業為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鞏固公有制主體地位,維護我國經濟獨立和國家安全、促進各族人民共用發展成果提供了重要保證。全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總額43.5萬億元,為國家機關履行職能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滿足人民公共服務需要提供了重要物質保障。土地、礦産、水、森林等各類國有自然資源資産,為我國經濟社會與生態文明建設、中華民族永續發展提供了重要基礎支撐和安全保障。國有資産是我們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重要物質基礎,是應對國內外風險挑戰、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重要底氣所在。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加強人大國有資産監督職能,支援和促進政府進一步管好用好國有資産,意義深遠、使命光榮、責任重大。

  國有資産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這從根本上決定並保證了社會主義民主是真正為最廣大人民所享有的民主。人民是國有資産的所有者,依法保障其知情權、參與管理和監督等權利是保障所有者權益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防範所有者缺位、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舉措。對政府管理國有資産的情況實施監督,也是人大履行憲法賦予的監督職權的內在要求,是實現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和傾聽民意、集中民智、維護民利的有效途徑,有利於將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國有資産管理和監督等具體工作之中。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站在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把加強國有資産管理和治理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重視發揮人民代表大會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提出加強人大國有資産監督職能,作出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制度等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實現了人大對國有資産管理的監督從工作監督向法定化、制度化、常態化的職能監督轉變。這有利於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進國有資産治理現代化,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

  正確監督,就是堅持正確方向、正確方針、正確方式,最根本的是堅定不移堅持黨的領導。我們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立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制度、加強人大國有資産監督的重要指示精神,準確把握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依法對政府國有資産管理情況進行監督的職責定位,按照報告“全口徑全覆蓋”和監督“全過程全方位”的改革任務要求謀劃部署各項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梳理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有關重大決策部署,作為開展監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據。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制度,每年按程式向黨中央報告貫徹落實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制度進展情況和主要工作安排,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請示,把黨的領導貫穿人大國有資産監督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

  有效監督,就是聚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願,勇於探索、善於創新,把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權用足用好,讓監督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制定首個專項監督工作五年規劃。根據黨中央確定的年度綜合報告與專項報告相結合、五年一個週期的報告制度設計,採用五年規劃這種方式對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任期內的國有資産監督工作作出統籌安排,增強規範性和引導性,確保工作穩步有序紮實推進。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典型調研。圍繞各類國有資産管理面臨的突出問題,根據不同地方的國有資産稟賦特點,選擇典型地區進行實地調研,並結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生態産品價值實現等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小切口式專題研究。構建國有資産管理人大監督評價指標體系。著眼打通國有資産監督的專業性技術性瓶頸,推動人大監督評價向科學化精準化拓展。持續研究建立健全國有資産管理人大監督評價指標體系,作為推進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快推進人大國有資産聯網監督系統建設,推動建設全口徑國有資産資訊共用平臺。2021年,以聯網監督系統為依託,首次形成包括25項評價指標的分析材料,服務常委會審議。推進人大監督與審計監督、紀檢監察監督貫通協同。連續4年商請審計部門提供國有資産領域審計查出問題清單,結合推動實施落實常委會審議意見和整改問責清單制度,強化人大監督的持續效應。建立國有資産審計情況專項報告制度,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的資訊共用,全方位國有資産監督格局初步形成。

  依法監督,就是依照法定職責、限于法定範圍、遵循法定程式進行監督。堅持制度先行,夯實監督基礎。2018年以來,制定貫徹落實黨中央改革決策的實施意見,明確職責分工,規範工作程式和工作機制;印發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國有資産監督五年規劃,確定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明確具體時間表和路線圖;出臺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將黨中央的要求轉化為法律規範。同時,推動國務院出臺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健全工作機制,提高監督品質。建立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繫機制,提前介入報告起草,了解工作進展和推動解決問題;建立常委會預算工委前期預聽、專門委員會初步審議、常委會正式審議的監督工作程式,連續4年安排向常委會會議口頭報告常委會監督調研報告,加大監督力度;完善人大和政府聯合召開工作部署會議的工作方式,統一思想認識,交流工作經驗,共同研究問題,增強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協同性;加強與地方人大的工作聯繫,密切工作交流,形成監督工作整體合力。

  在監督中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加強人大國有資産監督職能,保障人民以國有資産所有者身份參與國有資産管理監督,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內在要求。我們不斷健全人民群眾參與的渠道和機制,將以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為核心的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監督打造為民意表達平臺,把保證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人大國有資産監督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有效發揮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的主渠道作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和監督,既為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提供平臺,向全國人民提交深度與廣度並重的全口徑國有資産“明白賬”,解讀國家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政策,報告管理工作和進展成效,説明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又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匯集並反映各方面的意見建議,支援統籌協調不同訴求、整合兼顧各方利益。

  完善監督調研和前期工作流程,在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中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通過組織專題座談、開展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廣泛收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全國人大代表和社會有關方面對國有資産管理的意見建議,送國務院有關方面研究並在年度專項報告中作出回應,推動實現民有所呼、我有所應。邀請當地全國人大代表參加實地調研,傾聽來自基層和一線的聲音,深入了解和反映群眾訴求。加強國有資産領域全國人大代表庫建設,在調研報告起草階段書面徵求部分國有資産領域全國人大代表意見。強化基層聯繫點工作,讓監督的“眼睛”和“耳朵”直接延伸到田間地頭、工廠車間、學校、醫院,聽取群眾意見。

  推進公開透明,讓國有資産更好增進人民福祉。將政府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和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和監督調研報告等及時向社會公開並形成制度,以工作和資訊的公開透明提升國有資産監督的公信力和品質。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對國有資産管理使用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等權利。緊盯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國有股權劃轉社會保障基金、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等重點工作,推動完善全民共用國有資産改革發展成果的制度。

  實踐證明,加強人大國有資産監督職能,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瞻遠矚、統攬全局作出的科學決策,是人大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經過各方共同努力,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政府規範管理、人大依法監督、全民共建共用的國有資産治理新格局正在形成,人民群眾參與管理和監督國有資産的意識明顯提高,國有資産管理和治理進入一張藍圖統籌擘畫的新階段。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善人大監督評價、跟蹤督辦、督促整改問責、聯網監督等機制設計,不斷提升國有資産管理績效,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作者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 人民日報 》( 2022年04月13日 09 版)

[責任編輯:孫海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