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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農村資源資産轉化 助力實現鄉村共同富裕

2022-02-28 10:26:00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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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進共同富裕,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從現實情況看,推進農村地區共同富裕的重點之一,是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指引下,把以往的資産收益扶貧制度改造提升為接續推進鄉村振興工作的長效機制,構建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政策制度體系,助力實現全民共富。

  2015年11月頒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要“探索資産收益扶貧”,即“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遊等項目形成的資産,具備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尤其是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自此,資産收益扶貧成為國家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並取得了顯著的脫貧減貧成效。從深層次看,資産收益扶貧的核心在於賦權,實質是通過市場化方式增加農戶的財産性收入,旨在實現可持續生計能力的提升。進入新時代,如何擴面、提質、增效,使資産收益扶貧制度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指引下助力實現共同富裕,具有重大理論和現實意義。

  推動農村資源資産轉化對於實現共同富裕意義重大

  資産收益扶貧制度的初衷,是將財政支援産業發展等方面的涉農投入所形成的資産折股量化,擁有股權的貧困戶據此分享收益,提高財産性收入。這是在特定階段、特定地區,針對特定人群的資源量化與收益分配製度,是將“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具體實踐,有效帶動了生態資源資産化與産業化發展,在促進貧困群體增收、助力滿足貧困人口基本生存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之後,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邁向共同富裕的歷史新起點上,如何跳出扶貧的低端“生存型需求”,轉向對更美好生活追求的高端“發展型需求”,對增強鄉村內生發展能力、持續增加農民收入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此,必須放眼鄉村振興的全局,將資産收益扶貧制度拓展為科學利用一切可能資源構建的以生態富民為重點的長期性制度安排,為農民持續增收提供可靠支撐。把資産收益扶貧制度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指引下拓展提升為接續推進鄉村振興和實現共同富裕的長效機制,是將鄉村“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有力舉措,這既是對資産收益扶貧制度的延伸與拓展,也是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在更大區域、更廣範圍和更深程度上的實踐。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産業化,盤活農村資産,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使更多農村居民勤勞致富”。農村資源豐富,但有很多尚未喚醒或完全喚醒,亟須進行深度挖掘,形成包括自然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産等在內的最廣泛的生産資源要素體系,推動農村産業發展和經濟持續增長,夯實農村共同富裕的基礎。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基本路徑,是實現從資源到資産、再到資本的轉變,具體方式可以是農戶、農民合作社或農村集體直接開發經營,也可以是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合作開發。推動農村資源資産轉化在不同地區、不同階段有不同的特徵,需要因勢利導、因地制宜,找準推進轉化的關鍵點,在提升資源資産的市場價值中實現農村居民收入增長。

  盤活農村資源資産,促進共同富裕

  首先,全面盤點包括扶貧資金在內的全部鄉村資源,並建立體系化的制度規範。建議以全週期規範化建設為基本思路,一是建立資産核算制度。儘快完成扶貧資産核算,摸清家底,明晰産權歸屬;二是完善資産運營管護制度,引進專業性資産管理機構和經營主體,盤活用好鄉村資産;三是完善資産收益分配製度,實現扶貧資産的傾斜性受益向鄉村資産的普遍性收益轉變,同時對新困難群體實施兜底保障;四是完善資産監督審計制度,重點防範資産流失和經營風險。

  其次,深度挖掘開發鄉村一切可轉化資源,以服務多元需求為導向,著力推進多功能農業的發展。構建多功能農業發展的基本框架,明確不同地區農業産業在農産品供給、增收和“托底”、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觀光休閒和旅遊服務、就業保障、文化傳承、能源保障等方面的功能,努力形成差異化多功能農業的發展定位,在注重“穩民心”“傳文化”“悅身心”“美環境”的基礎上,科學研判不同主體、不同區域和不同發展階段對現代農業功能定位的影響,實現差異化發展,不斷延伸農業産業鏈和價值鏈。

  最後,充分利用和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創新吸引優秀人才和優質市場主體參與鄉村資源開發建設的現實路徑。實現農村資源的深入開發,一個基本策略是提升參與者的能力進而提高資金投入的收益。為此,一是必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努力創建更加公平寬鬆的農村市場環境,提供更多的發展機會,重點是深入貫徹《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精神,統籌部署完善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和市場運作機制,著力抓好農村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探索農村居民住宅、集體建築、基礎設施等市場化運作機制,賦予優秀人才和優質市場主體更多的市場選擇權。二是著力推進更高水準的農村社會建設,向農村提供優質的社會服務,探索社會資本支援農村資源開發的路徑,明確可參與經營的範圍及具體方式並推進落地實施,特別是不斷提升農村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的水準,給優秀人才和優質市場主體以穩定的發展預期,促使其紮根鄉村、謀劃長遠發展。三是探索建立包括返鄉創業人員在內的“新村民”參與鄉村資源開發利用的新機制,重點明確“新村民”的權利保障和收益分配製度,同時通過聘請職業經理人、引進專業團隊、吸納社會資本參股等多元化方式,提高集體經濟經營管理水準和資産收益率。

  (作者:胡彩娟,係浙江省重點智庫中國政府監管與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浙江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責任編輯:孫海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