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奮鬥歷史蘊含的中國經驗與世界意義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黨領導人民成功走出中國式現代化道路,創造了人類文明新形態,拓展了發展中國家走向現代化的途徑,給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發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獨立性的國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選擇。”在世界歷史進程中,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從經歷“國家蒙羞、人民蒙難、文明蒙塵”的文明整體性危機,到逆轉命運齒輪,重新引領文明進步潮流的例子,可以説是極為罕見的。而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中國之所以成功做到了這一點,其關鍵就在於,黨領導中國人民所進行的百年奮鬥不僅回應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代命題,而且契合於世界歷史的進步方向。因此,總結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社會主義中國的發展經驗,便超越了一國一時的邊界,具有了深遠的世界性意義。
首先,百年奮鬥的歷史彰顯了社會主義文明與發展新路的先進性。社會主義文明代表著人類對“克服並且超過人類發展的掠奪階段”的嘗試,而中國共産黨百年奮鬥歷程最大的貢獻就在於,通過一個起點低、基礎弱,面臨強大外壓的國家在逆境中實現趕超願景的事實,充分證明了社會主義文明完全可以超越資本主義文明,事半功倍地解其已解之題,另辟新路克服其難解之惑。當然,也正是這些事實,反過來終結了自由主義“終結歷史”的神話,使世界人民重新看到了社會主義蘊含的無限活力。因此,對中國之治世界意義的衡量,從來都不應限于國家實力的量化呈現,而是應該更多聚焦于其所代表的人民至上立場之於資本至上立場的進步,關注其為人類自由平權事業所作出的實質貢獻之於西方體制下“不平等的自由”的進步。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百年奮鬥史所承載的文明之重,便內在於以偉大精神引領偉大國家、以偉大國家印證偉大精神的世界歷史進程中。
其次,百年奮鬥的歷史重構了關於現代化與文明發展的知識與實踐體系。毋庸諱言,西方模式及其理論體系曾經一度壟斷了人們對現代化的認知。然而,實踐證明,西方化道路既不會解決“先生老是欺壓學生”的先決性問題,也不能根治“橘生淮北則為枳”的適應性問題,更談不上確立起“改革永遠在路上”的調適自覺。相對的,中國正是因為基於百年奮鬥的經驗總結,堅定不移地沿著自己的道路推動著現代化,才使世界人民在屢屢碰壁的西方化舊路之外看到了一條通往光明的本土現代化新路。而這條新路的開闢,也意味著對於整個現代化與現代文明發展的知識體系與實踐體系的系統更新:它使人們反思二元對立的思維定式,不再割裂地看待傳統與現代、本土與外來、穩定與改革的關係,而是以現代化為目標處理好文明傳承賡續與文明自省更新的銜接。它也使人們不再不加批判地接受西方理論所提供的既成答案,而是去重新認識社會主義現代化實踐中的國家、社會、政黨間的關係,重新理解政治制度與治理績效的互洽邏輯,重新賦予民主政治以“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應有內涵。它還使人們不再滿足於“事事求證于西方”,而是前所未有地重視西方以外的國家在理論與實踐“無人區”中的探索積累,堅定其維護自身制度與發展模式的信心與決心。總之,中國百年奮鬥中的成就,從來都不應該被視為對西方化道路的驗證,同時也不意味著所謂“東亞發展型國家模式”的成功,而是反映出更具格局的豐富內涵。其核心要旨就在於堅持社會主義制度本色,與賦予社會主義現代化道路高度適應性的內在統一,在於把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中的核心專屬性成分,同其他文明、其他制度中的非專屬性有益元素有機結合起來,從而熔鑄出一個具有強大學習與自我完善能力的制度體系,在銳意求治的導向下不斷更新著人類關於現代化與文明發展的知識與實踐體系。
再次,百年奮鬥的歷史還改變著文明發展的世界環境。現代化文明長期被“鎖定”在其西方形態,本質上源於西方的軟硬實力霸權,但其結果,一方面是令廣大後發國家的現代化進程不得不屈從於少數西方國家的利益;另一方面又令西方式現代化所固有的弊端越來越全球化,導致了包括“文明衝突”與身份政治異化等在內的一系列問題。顯而易見,正是中國共産黨百年奮鬥的探索,才帶來了這些問題的破局希望。
中國式現代化道路的成功,證明了一個國家可以不依靠征服擴張或掠奪剝削其他國家也同樣能夠實現發展,從而打破了後發國家因“原生現代化模式”不可複製而無法趕超的魔咒。而中國力量的增長,又從根本上否定了一度得到默認的西方人與“他者”權利不平等的現代化前提,標誌著世界上真正維護和平、追求公正的正義力量的加強,使世界人民看到了希望,得到了支援,為世界邁向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前景創造著條件。簡言之,之所以説百年奮鬥創造出了人類文明新形態,其要點之一就在於中國的發展真正從西方化的單一文明定式中拯救了文明多樣性的歷史、現實與未來。
世界始終矚目中國,中國也始終在回饋著世界。當世界人民越來越多地受惠于中國的探索與奮鬥所帶來的希望時,當世界各國越來越多地從中國的成功中獲得啟示時,人們或許也將越來越清晰地意識到人類文明發展本該呈現出的樣貌,而這恰恰是中國文明進步內在於人類文明進步整體的明證。
(作者:林毅,係清華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