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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設法治政府

2021-09-16 09:13: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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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建設法治政府(代表之聲)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綱要》指出,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

  如何持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建設法治政府?記者採訪了4位全國人大代表。

  ——編 者

  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賀州市委書記林冠:

  數字賦能提升行政效能

  數字化轉型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升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近年來,賀州市堅持數字賦能,以商事制度改革為突破口不斷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釋放政策紅利,降低市場準入,簡化註冊登記流程,縮短了服務辦理時限,極大地激發了市場活力,促進了創業就業和民生改善。

  堅持數字賦能,提升綜合執法效能,一方面要著力構建整合式綜合行政執法數字化平臺,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在市場監管領域應加快政府各部門涉企資訊數據採集,真正實現部門之間監管資訊共用,加速實現政務服務“網上辦、集中批、聯合審、區域評、代辦制、不見面”,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另一方面要暢通綜合行政執法系統聯動。依託綜合執法數字化平臺,精準明確源頭監管、後續監管、末端執法的界限,建立健全部門之間無縫對接的監管機制,打造職責更清晰、協同更高效、機制更健全、行為更規範、監督更有效的綜合行政執法體系。

  (本報記者 龐革平採訪整理)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州長肖友才:

  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放管服”改革,既是刀刃向內的政府自我革命,又是“牽一髮動全身”的改革,更是提高政府現代治理能力的關鍵舉措。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始終堅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作為州長和縣(市)長工程來抓,構建形成州縣行政審批體系,實現州縣鄉村四級一體政務服務全覆蓋。

  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一是要依法監管,管出公平。實施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從職能部門“單打獨鬥”轉變為綜合監管、“智慧監管”,切實解決放而不管、亂監管、管不住的問題。切實解決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的問題。二是要把簡政放權向基層延伸,在簡政放權上加大力度、提高精度、加快速度,做到部門放得準、基層接得住、上下聯動好。把監管機制向基層延伸,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力量下沉。把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深入推進縣鄉村便民服務體系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建立健全佈局合理、運作順暢的便民服務體系,用實幹和效率贏得民心。

  (本報記者 宋豪新採訪整理)

  全國人大代表、福建師範大學教授黃茂興:

  加強和規範行政應訴工作

  行政訴訟是促進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應該加強和規範行政應訴工作,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健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機制,推動訴源治理。支援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切實履行生效裁判,支援檢察院開展行政訴訟監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訴訟,積極主動履行職責或者糾正違法行為。

  此外,各職能部門應該規範行政調解範圍和程式,組織做好教育培訓,提升行政調解工作水準。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復議職責,全面推進行政復議規範化、專業化、資訊化建設,不斷提高辦案品質和效率。通過完善信訪、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實現人民群眾權益受到公平對待、尊嚴獲得應有尊重。

  (本報記者 徐 雋採訪整理)

  全國人大代表、雲南建廣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慧:

  健全行政權力制約監督體系

  行政權力的規範運作離不開監督。要讓監督落到實處,就必須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實現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應該充分調動各種監督力量的積極性,形成監督合力。這幾年,各類巡視巡查督查發揮了自上而下對重點領域加強監督的作用,有效推進了相關領域權力的規範運作。建議進一步發揮內部監督的作用,同時,調動群眾監督、新聞媒體監督等外部監督的積極性,這有助於發現行政權力運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而推動相關問題的解決。

  應該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促進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運作。落實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從不同層面加強行政執法的制約和監督,推進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化。建議進一步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加強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對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調查,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

  (本報記者 楊文明採訪整理)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