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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新詞典】“全面促進消費”

2020-12-03 08:52:00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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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全面促進消費”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了“全面促進消費”。這一論述的提出,進一步凸顯了消費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性,也為今後一段時期優化經濟結構、蓄積發展動能指明瞭重要的發力點。

  “十三五”期間,我國的消費規模達到了新的高度。2016年至2019年,我國全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從33.2萬億元增長到41.2萬億元,2019年最終消費支出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保持在60%左右,消費連續6年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第一引擎。從世界各國經驗看,當每人平均GDP達到7000美元至10000美元左右,消費水準將顯著提升。目前我國的每人平均GDP正處於這一區間,消費規模顯著擴大同樣符合這一規律,也體現了中國經濟健康發展的勢頭。

  相比于其他經濟指標,消費與民眾的生活品質關聯極為密切。消費的快速增長,事實上也意味著居民生活正在快速改善。

  如今,消費已具有經濟增長“穩定器”與“壓艙石”的意義。消費、投資、出口,長期以來一直被稱為GDP增長的“三駕馬車”。在當前背景下,消費的重要性更被極大凸顯。過去一段時間,投資在拉動經濟增長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但也面臨著邊際效應遞減的問題,投資過度在一些地方和領域出現;而國際環境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都對我國的出口貿易造成一定衝擊。在這一大背景下,全面促進消費已成為應對中長期挑戰、保持經濟韌性的必要之舉。

  “十四五”規劃中對如何全面促進消費有著翔實的籌劃,包括消費升級、公共消費、綠色消費、汽車住房消費等。這説明瞭消費本身的豐富內涵及與經濟社會其他方面的關聯之深,也意味著全面促進消費必然是一個統籌推進的系統工程。消費內嵌諸多前提,包括居民收入提升、勞動就業保障、産品供給升級、物流體系完善、權益保護增強等。因此,消費不單純是一种經濟活動,它是各項社會經濟條件準備到位後水到渠成的結果。這要求我們不能僅僅盯著消費的數字指標,還需要從軟硬環境著手,打造一個整體支撐消費的外部環境。

  在疫情造成經濟活動大幅度縮減之後,因消費不足而産生的經營困難、就業緊張等問題迅速接踵而至。各級政府也紛紛出臺多種措施刺激消費,確保消費儘快回到正軌。終於在今年8月,消費增速年內首次由負轉正。可以説,消費回暖既是中國抗疫取得重大戰略成果的顯著標誌,也是重要原因。由於在各項經濟活動中消費的參與人數最廣,因此消費的成色直接反映了社會運轉的狀態。從這個角度看,促進消費、擴大內需,也具有穩定秩序、安定人心的意義。

  從目前的趨勢看,未來我國將會出現諸多新的消費增長點,如教育消費、文娛消費、醫療養老消費、智慧生活消費等都將有可能成為拉動整體消費的源頭動力,新型消費將迎來更大發展機遇。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全面促進消費的穩步推進,無論是居民個體的生活品質,還是國家整體的經濟結構,都將迎來諸多可喜的變化。

  (作者:胡效英,係中共安徽省直機關工委黨校副校長)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