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會的治理邏輯:發展趨勢與倫理選擇
作者:陳忠 吳偉(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教授,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倫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市域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要“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把更多資源下沉到基層,更好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隨著城市化率的不斷提高,我國逐漸進入城市型社會、市域社會,也就是以不同量級、類型的城市(城鎮)為運作、發展、治理節點的社會。厘清市域社會的趨勢特點,把握市域社會治理的重點難點,樹立科學的市域理念、市域倫理,對加快推進我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具有基礎性意義。
1、社會運作的新樣態
市域社會是以不同量級的城市為節點的社會,是一種更具總體性的社會發展新階段、社會構成新形態、社會運作新樣態。市域社會是對象與方法的統一。從對象看,市域社會由不同量級的城市、城鎮組成,是大都市、中等城市、城鎮等的統一,既涉及都市、城市、城鎮內部的關係和都市、城市、城鎮之間的關係,也涉及城鎮與農村、區域內部與區域之間的關係。從方法看,市域社會是一種以城市為節點,充分注重當代社會運作的總體性、互聯性、高效性等特點的新的觀察、研究、實踐方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亟須樹立自覺、科學的市域理念、市域思維、市域方法。
市域社會是一種更具總體性、互動性的共同體。城市是多樣異質要素的空間化聚集,城市化是創新、發展的重要動力。隨著交通、資訊等條件的改善,城市化率的不斷提升,一方面,不同量級的城市在發展與治理中的重要性不斷提升,日益成為整體運作、綜合發展、綜合創新、綜合治理的節點;另一方面,城市內部各構成之間、不同城市之間、城市與鄉村之間、不同區域之間的相互影響、互聯互動日益加強、加速。在多樣主體、觀念、生産方式、生活方式等的加速聚集、加速互動中,社會日益成為一種以城市、城鎮為節點的複雜總體性社會,一種快速互動、休戚與共的市域共同體。
我國市域社會具有深刻的文明具體性、內生總體性。作為文明發育較早、文明進程從未中斷、正在進行新的偉大實踐的文明體,我國積累、探索了較為豐富的關於城市發展、城市治理的經驗,形成了具有自身特點的城市文明、市域文明;在城市理念與發展模式、城市運作與城鄉關係、城市精神與城市治理等方面都具有自身的特點,並不斷形成新的理念。比如,注重用整體性、非對立性思維理解城市構成、城鄉關係等;注重自治、法治、德治在社會治理中的統一;在發展重點城市、重點區域的同時日益注重城鄉融合、城鄉統籌、鄉村振興、區域協調;注重在城市發展的同時傳承、創新鄉土文化,等等。國家治理是文明共同性與文明多樣性的統一,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尤其需要關注我國市域社會在構成、運作等方面的本土特點。同時,我國城市化作為全球城市化浪潮的重要構成,日益需要在世界範圍內進行更大規模的資源、資訊、産品等交換、互通,需要學習借鑒國外城市發展、城市治理的先進經驗。
2、風險治理的新挑戰
文明與問題並存,發展與風險同在。任何社會的任何發展階段,都存在問題與風險,問題的關鍵就在於能否準確地把握風險,有效地應對風險,精準地治理風險。市域社會語境下,風險的生成機理、擴散方式、影響後果,發生了重要變化,日益具有總體性、互聯性、複雜性。一個地點特別是中心城市的中心區域的突發、偶發事件,如果應對不當,有可能迅速以城市為節點擴散,演變為全局性的風險和危機;一些個體的不當言行,處置不當,通過網際網路、自媒體等的傳播,有可能迅速擴散,擴大為大眾關注的熱點,甚至成為某些人利用社會輿論、破壞社會秩序、謀取特定利益的工具;一些個體、群體針對特定事件、對象的不滿情緒,如果任其發酵,有可能被無序擴散、放大為無確定指向的不滿情緒,成為誘發重大社會事件的原因。諸多現象説明,市域社會、城市社會在不斷增強堅韌性的同時,也日益表現出脆弱性。城市作為多樣人口的聚集地,在激活創新的同時,也較容易成為不可測風險的源頭和擴散地。
相較于傳統社會,現代社會的風險具有整體性、系統性、更大的破壞性。當代市域社會語境下,大量異質要素在相對有限空間加速聚集;不同主體的利益、觀念、價值、行為等差異有拉大的趨勢;社會創新與變化的節奏不斷加快,人們之間的利益、觀念、情感等共識有待進一步形成;人們對仍處於進程中的市域社會運作規律的把握遠未週全,應對、治理市域問題的經驗、方法、理論有待進一步成熟。也就是説,市域社會的發展雖然不斷取得新成就,但並沒有從根本上克服脆弱性、風險性。
我國仍處於城市化的中期,在相當長時間內會存在農業農村農民問題。城市問題與鄉村問題並存,是我國市域社會的一個基本格局。我國市域社會的重要特點主要有兩個:其一,最近二十年的快速城市化大大提升了我國現代化的總體水準,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區域發展不平衡、行業發展不平衡、城鄉差異、貧富差距等問題,發展不平衡和發展不充分同時存在。其二,城市化催生了具有諸多新特點的心理、情感、生活方式,但歷史發展中形成的心理習慣、情感方式、生活方式等仍會長期存在、發揮重要作用,傳統、現代深層互嵌。以上特點,深刻決定了我國市域社會面臨不同於其他國家的挑戰。把握我國市域社會的這些特殊性,是有效提升市域社會治理能力的重要前提。
3、治理倫理的新自覺
市域社會及其治理具有深刻的倫理意蘊。營建市域社會,是一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關係的綜合變遷過程和不斷合理化、倫理化的過程。所謂倫理,也就是一種合理可持續的關係。所謂倫理自覺,也就是對合理可持續關係進行的人文反思、理論確認、行為營建。治理複雜市域問題、營建合理市域社會,尤其需要倫理自覺,自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的倫理化。
其一,進一步明確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倫理本質。所謂市域社會治理,也就是以市域社會為語境,以市域問題與市域風險為對象,以市域各構成單元和構成要素的有機協同、共同發展為目標的社會治理。同傳統的社會治理相比,市域社會治理更加強調同時統籌城市內部、城市之間、城鄉之間等多樣關係;更加強調把社會看作一個以不同量級的城市、城鎮為節點的有機體、有機系統;更加強調黨和政府、市場和企業、社會和社區等對市域營建、市域社會治理的主導與共同參與;更加強調綜合運用行政、司法、經濟、道德、輿論、技術、情感等多樣治理手段、治理策略。
其二,進一步明確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倫理目標。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是為了有效防範市域風險、應對市域問題,為了建構秩序營建與活力統一、發展與穩定兼備,更為合理可持續、有倫理底蘊的市域關係、市域社會。經濟繁榮、政治穩定、社會和諧、城鄉融合、區域平衡、生態美好、生活幸福,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價值追求。通過營建更為合理的市域社會,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我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倫理目標。
其三,進一步加強對複雜治理結構的倫理統籌。市域社會治理是一個多維度的複雜工程,涉及大都市治理、中小城市治理、城鎮治理、鄉鎮和鄉村治理,涉及國家治理、區域治理、社區治理,涉及政府治理、企業治理,涉及空間治理、生態治理、技術治理、輿論治理、情感治理,等等。幾乎涵蓋當代社會運作的所有方面,涉及宏觀、中觀、微觀每個領域和層面的組織、群體、個人。把握市域社會複雜關係的演變趨勢,厘清市域社會存在與運作的核心關係、重點內容、關鍵環節,就成為有效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前提。
其四,進一步完善多元主體共治的體制和機制。黨的領導和人民主體地位的有機統一,政府主導與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共同治理的統一,是我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基本構架。《決定》指出,要“完善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推行網格化管理和服務,發揮群團組織、社會組織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功能,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堅持黨的領導,調動各方積極力量,健全各類基層組織,完善人民群體參與市域社會治理的體制、機制,是推進我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方向。
《光明日報》( 2020年04月20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