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國之治應對時代之變
原標題:以中國之治應對時代之變
2019年10月31日,中國共産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這是在新中國成立70週年之際、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歷史交匯點上作出的行動綱領和政治宣示。
(一)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是對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建立健全、完善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經驗的系統總結,是我們黨對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的政治宣示,是我們黨對“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一重大政治問題作出的深刻回答。因而,十九屆四中全會作出的《決定》,是一部以制度優勢和治理能力有效應對系列風險挑戰的綱領性文獻。要言之,是以“中國之治”有效應對“時代之變”。具體來講,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主題,有其深遠意義。
這是對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在制度建設和國家治理方面的經驗所進行的系統總結。歷史是教科書,歷史是清醒劑,歷史是我們最好的老師。系統總結過去我們黨在制度建設和國家治理方面的歷史經驗,是為了更有效地應對和解決我們黨所面臨的問題和難題,更順利地實現我們黨所確立的戰略目標,進而為實現我們黨所確定的戰略目標提供制度和治理保障,為有效應對系列風險挑戰提供資源支撐。
這是有效應對系列風險挑戰的迫切需要,是致力於解決“我國發展起來以後”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踐進入“後半程”所要面對的問題的迫切需要。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踐進入了“後半程”,我國遇到的問題比“欠發展”時遇到的問題更複雜更嚴峻更具有挑戰性。當前,我國發展進程中遭遇到了系列矛盾難題、障礙阻力、風險挑戰,我們不僅是在“滾石上山”,而且也是在“過坎闖關”。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這既是機遇,更是挑戰。為解決新時代我們面對的難題,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偉大勝利,就必須從強大的制度優勢和治理能力入手,即必須以強大的制度優勢和治理能力來有效應對新的系列風險挑戰。
這是順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迫切需要。從2020年到本世紀中葉,要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必須致力於解決三個根本性問題:一是運用新發展理念,集中解決好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二是要具有永不懈怠的精神狀態和一往無前的奮鬥姿態;三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核心內容,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決定因素和關鍵條件。
總之,這是以中國之治應對時代之變的迫切需要。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邏輯,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的生成邏輯,因而具有重大深遠意義。
(二)
改革開放之初,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人類歷史上偉大的創舉,既沒有現成的公式可以照搬,也沒有既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只能在實踐中“摸著石頭過河”。在這一過程中,我們摸索出了一些經驗。現在,我們需要把這些經驗制度化,彰顯制度優勢,進而揭示其中蘊含的規律。
十九屆四中全會最鮮明的一個特點、亮點和創新點,就是第一次系統總結概括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13個方面的顯著優勢。這些優勢,就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經驗的系統總結,也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系統總結。這13個方面的顯著優勢為“中國之治”應對“時代之變”提供了經驗和制度支撐。這些顯著優勢,核心是圍繞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而展開的。
一是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的科學理論,保持政治穩定,確保國家始終沿著社會主義方向前進的顯著優勢,即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的優勢。這是最根本、最核心、最大的優勢。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這種優勢就在於中國共産黨具有引領力、組織力、凝聚力、向心力。
二是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發展人民民主,密切聯繫群眾,緊緊依靠人民推動國家發展的顯著優勢,即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的優勢。中國共産黨把人民當作主體,一切依靠人民;把人民當作目的,一切為了人民;把人民當作尺度,人民至上。因而,中國共産黨能贏得民心。
三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顯著優勢,即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優勢。中國共産黨把法治看作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國看作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
四是堅持全國一盤棋,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顯著優勢,即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的優勢。這樣就能實現了解難題、辦大事、加速度。
五是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現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顯著優勢,即民族團結的優勢。新中國成立以來,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特別注重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體意識”“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這三個“共同”,是中華民族大團結的優勢及其核心要素。
六是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把社會主義制度和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的顯著優勢,即基本經濟制度的優勢。它蘊含的不是“兩極對立”的形而上學思維方式,而是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主補結合”“主次互補”“相輔相成”的思維方式。
七是堅持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理念、道德觀念,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全體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緊緊團結在一起的顯著優勢,即中國文化的優勢。這種優勢既破除了“思想僵化”的弊端,又克服了“思想分化”的危險,還能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和諧,因而能促進全體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團結在一起。
八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顯著優勢,即黨和人民關係的優勢。這就是中國共産黨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把人民作為執政的最大底氣、作為最大的依靠力量,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這種優勢使政黨與人民相得益彰、相輔相成。
九是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善於自我完善、自我發展,使社會充滿生機活力的顯著優勢,即激發經濟社會發展創新活力的優勢。堅持改革創新的時代精神,能使社會充滿生機活力;堅持與時俱進的創新品格,能促使社會不斷進步;具有善於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自我革命勇氣,能把我們自身鍛造和錘鍊得更加堅強有力。
十是堅持德才兼備、選賢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養造就更多更優秀人才的顯著優勢,即選人用人育人的組織優勢。中國共産黨堅持德才兼備、選賢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為進行偉大鬥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而努力奮鬥。
十一是堅持黨指揮槍,確保人民軍隊絕對忠誠于黨和人民,有力保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顯著優勢,即黨指揮槍的優勢。確保人民軍隊絕對忠誠于黨和人民,有力保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十二是堅持“一國兩制”,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顯著優勢,即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優勢。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必須堅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臺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共同反對“臺獨”、促進統一。
十三是堅持獨立自主和對外開放相統一,積極參與全球治理,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不斷作出貢獻的顯著優勢,即全方位外交佈局深入展開的優勢。中國將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旗幟,恪守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堅定不移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發展同各國的友好合作,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係。
13個方面顯著優勢是我們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據和堅實基礎。為繼續保持這些優勢,就必須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
《決定》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係給以深刻的闡述。二者的關係可簡要概括為:一是要在制度框架內進行治理。我國國家治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動都要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制度是管立場、方向和原則的,治理是講執行力及其效能的。二是治理是制度的集中體現,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力的集中體現。三是制度建設效果要通過國家治理能力來體現。制度及其建設效果如何,最終要看國家治理效能或國家治理能力如何。國家治理能力背後的本質和基礎是制度,制度最終要具體轉化或落實到國家治理效能或國家治理能力上。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積極推進制度建設和國家治理,充分表明一種好的制度和國家治理能力,對有效應對系列風險挑戰,進而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能形成合力、凝聚力和執行力,做到一張藍圖繪到底,使人們能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能促使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能強有力地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特別有助於解難題、辦大事、加速度,有助於解決人們關切的問題,有助於化解矛盾。正因如此,今天我們黨更加自覺地強調以強大制度優勢和治理能力來有效應對各種複雜而嚴峻的挑戰。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並注重國家治理,表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具有明確的問題意識,並積極主動去解決新時代的戰略性問題;表明具有解決問題、責任擔當的主動性;也表明能自覺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要言之,這意味著能以高標準高層次的國家治理效能來有效應對系列風險挑戰。
〔作者係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專家工作室領銜專家、一級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