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人民觀點)
正是通過正確處理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依法治國的關係,我們確保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就要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一步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
今天的中國,法治貫穿于各個治理環節。為完善社區矯正,提出“社區矯正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實施分級預防,細化教育矯治措施”;基於檔案工作逐漸轉向數字管理的趨勢,明確電子檔案的法律效力……最近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一系列具體領域的立法成為亮點。立法的精細化、精準化,正是中國法治建設進步的生動寫照。
從某種意義上來説,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也是制度文明不斷發展的過程。而剛性的制度要順利運轉,必然離不開法治保障。從制定監察法到為疫苗管理進行專門立法,從審議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到修改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法治體系、制度體系越來越完善;從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到要求領導幹部“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再到宣示“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法治思維、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不斷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我們堅持依法治國,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為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發揮了重要作用。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我們“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強調“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穩定的治理”,堅決杜絕“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表態、拍屁股走人”;要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推動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這些深刻變革,凝聚起全社會的法治信仰,築牢了國家制度文明的基石。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我們面對的一個重要課題就是如何處理改革與法治的關係。改革要著力破除體制機制積弊,法治則更加重視維護法律權威和經濟社會秩序的穩定。如何平衡?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正因為要做到于法有據,我們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化解社會矛盾,面對改革進入深水區、社會利益更加多元的局面,能夠通過“一斷于法”化解矛盾糾紛,獲得公信力。可以説,正是通過正確處理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依法治國的關係,我們確保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以即將實施的外商投資法為例,這部法律確立的一些新型外資管理制度,有的在實踐中已初步建立並卓有成效,有的則提供了開創性的規定。及時總結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成熟的經驗和做法可以上升為制度、轉化為法律;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按照法定程式作出授權;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及時修改和廢止。這種法治與治理的相互促進,貫穿新中國70年尤其是改革開放40多年的全過程。制度帶有全局性、穩定性,管根本、管長遠。今天,我們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就要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一步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
“法者,治之端也”。在中國這樣一個超大規模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歷史上一次國家治理的深刻變革,也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堅實保障。繼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就能讓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法治軌道上不斷前進,確保黨和國家事業蓬勃發展、長治久安。
《 人民日報 》( 2019年10月28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