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以貫之的扶貧決心打贏脫貧攻堅戰
作者: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 唐麗霞
10月17日是我國第六個國家扶貧日,習近平對脫貧攻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當前,脫貧攻堅已到了決戰決勝、全面收官的關鍵階段。各地區各部門務必咬定目標、一鼓作氣,堅決攻克深度貧困堡壘,著力補齊貧困人口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短板,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同全國人民一道邁入小康社會。
當前,消除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兩不愁、三保障”,打贏脫貧攻堅戰指日可待。貧困人口數量的下降是衡量一個國家減貧成就最為敏感和關鍵的指標,無論用我國的官方貧困標準還是世界銀行的國際標準,我國在減貧方面的成就都是顯而易見的,按照每人每天1.9美元的國際貧困標準,從1981年末到2015年末,中國貧困發生率累計下降了87.6個百分點,年均下降2.6個百分點;同期全球貧困發生率累計下降32.2個百分點,年均下降0.9個百分點。2015年實施精準扶貧戰略以來,中國每年脫貧人口規模在1000萬左右,成為中國減貧速度最快的時期之一,到2018年底,我國貧困人口僅剩下1660萬人,貧困發生率僅為1.7%。可以説,相較于與貧困鬥爭的世界各國,中國的成就最為突出。
中國之所以能取得如此顯著的減貧成效,和中國政府一以貫之的扶貧決心是分不開的。從1980年開始,中國在經濟還很不發達的情況下就設立了“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中央財政每年拿出5億元,並且要求各個地方財政部門按中央財政安排資金的30%-50%安排配套資金,來支援18個省(自治區)的經濟不發達的革命老根據地、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以及窮困地區的經濟發展。1986年,中國成立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始了有針對性的大規模的開髮式扶貧行動,確定了331個國家級貧困縣,對這些貧困縣提供財政專項資金扶持;1994年,中國政府頒布了《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將國家級貧困縣的數量擴大到592個;2001年,雖然當時已經基本解決了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但中國政府不僅沒有減少扶貧投入,當年還公佈了《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雖然沒有增加國家貧困縣的總體數量,但是要求把東部地區的33個國家級貧困縣的指標全部用到了中西部地區,並考慮到有大量貧困人口生活在非貧困縣,全國識別了14.8萬個貧困村,涉及到1861個縣,扶貧成為一項全國性的工作。2011年,中國政府進一步加大扶貧投入,保持592個國家貧困縣的總量不變的同時,在全國劃定了14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並確定了680個片區縣,其中包括440個國家級貧困縣,使得2011年以來中國實際上的扶貧工作重點縣的數量為832個,中國政府歷次調整貧困縣的數量和範圍,將更多的地域納入到扶貧的範疇,充分呈現了中國政府對扶貧工作的重視。
此外,中國政府還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的不同階段,不斷調整我國的貧困標準,經歷了低水準生存標準、基本溫飽標準到穩定溫飽標準的發展階段。1985年,國家統計局在1984年住戶調查資料的基礎上測算,當時的絕對貧困線標準為每人平均純收入206元/年;1997年,國家統計局用世界銀行的馬丁法對貧困線進行了重新測算,確定了當時我國的貧困線為640元/年;2000年,考慮到我國貧困線標準過於苛刻,將很多貧困人群排擠在政策扶持的門檻之外,於是國家統計局又制定了一條低收入線,即865元/年;到2008年底,中國取消了絕對低貧困線,當年標準為1067元/年,2009年調整為1196元/年,按照這個貧困標準,2010年我國農村貧困人口僅為2688萬,貧困發生率僅為6.1%。如果按照這樣一條基本溫飽標準,農村貧困人口依然不能實現穩定脫貧,2011年中國政府又再一次提高了貧困標準,用2300元/年作為當前的貧困標準,比之前的標準提高了80%,用這調整後的貧困標準,測算出2012年我國農村貧困人口數量為9000多萬人,這些貧困人口成為我國近年來扶貧工作的扶持對象。不斷調整貧困標準,再一次充分顯示了中國政府對貧困問題的重視。
明年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勝之年,按照當前的扶貧投入和效果,消除現行貧困標準下的貧困人口已經不是一件難事,從我國政府在過去近40年的扶貧歷程來看,打贏脫貧攻堅戰絕不意味著中國政府將不再投入扶貧,調整貧困標準、提升扶貧目標、鞏固脫貧成果,促進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效銜接,真正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發展目標,將是未來我國扶貧工作新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