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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深化改革為小微企業紓難解困 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2018-01-19 09:53: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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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龔紅果 曾國安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生力軍。當前,我國有7000多萬戶小微企業,分佈在各行各業,貢獻了60%以上的國內生産總值、50%以上的稅收、80%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65%左右的發明專利和80%以上的新産品開發。因此,推動小微企業發展對於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就業、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都具有重要意義。然而,一段時間以來,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阻礙了小微企業發展,對我國順利實現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優化、增長動力轉換等都産生了不利影響。

  近年來,黨和政府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出臺多項政策措施,取得顯著效果。尤其是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戶數、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同期水準的“三個不低於”要求得到落實,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但也應看到,仍有相當多的小微企業難以獲得貸款,而且獲得貸款的實際年利率普遍偏高,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依然突出。

  造成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主要有兩方面因素。一是市場因素。小微企業具有規模小、創業期無盈利、發展前景不確定等特點,導致其信用度較低、投資風險較大,因而投資者不願意把資金投向小微企業。此外,虛擬經濟投資收益大等也是引起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重要市場因素。二是金融體制因素。目前的金融體制使金融機構更傾向於為國有企業、大型企業提供支援,小微企業融資仍然面臨著“玻璃門”“彈簧門”。這些因素導致一方面商業銀行、大型企業、部分上市公司和民間擁有大量閒置資金卻缺乏投資渠道,另一方面小微企業存在較大資金缺口,資金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需要採取一些短期激勵政策,比如減免稅費、定向降準等,也可以用行政措施促使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放貸。但著眼長遠發展,更重要的是通過深化改革建立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一是發展專門服務小微企業的商業銀行。間接融資是小微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應建立健全法律法規,發展專門服務於小微企業的商業銀行,限定其資産業務範圍和融資對象,在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再貼現政策、貸款規模、信貸審批規程、風險管理等方面作出單獨安排。只有發展壯大專門服務小微企業的專業性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才可能獲得可靠的資金來源,獲得成本相對更低的資金。二是降低小微企業直接融資門檻。大力發展和完善資本市場、債券市場,讓更多小微企業能夠通過資本市場和債券市場進行直接融資;建立和發展服務於小微企業的專業性融資平臺和融資擔保機制,為小微企業籌資和公眾、基金等投資小微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三是全面優化政策和制度支援體系。對小微企業進行科學分類,在此基礎上構建遵循一般經濟規律和符合小微企業特點的信評、增信、呆壞賬管理制度;構建適合小微企業特點的融資風險管理體系,設立政策性擔保基金,建立和完善資産處置、流通和證券化市場,從而實現小微企業融資支援政策和制度的系統化、精準化、規範化。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