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是推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遵循,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思想指引。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不斷開創法治建設新局面。
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完善法律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之後,還需要對其不斷加以完善。習近平同志強調:“繼續完善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把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納入法制軌道。”應將協調發展的理念貫穿于各級各類立法實踐中。一方面,在全國性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制定中解決不協調問題,明確法律法規的邏輯層次與效力等級。目前在這方面存在的問題較多,如教育領域立法中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教師法、職業教育法以及今後可能制定的學前教育法、特殊教育法等,這些規範條文的邏輯層級和效力等級是怎樣的,其中哪些法律應由全國人大制定通過,哪些法律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通過,我國現行立法法並沒有明確規定,這種狀況需要改變。另一方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新修訂的立法法對此也作出明確授權。地方立法應堅決糾正抄襲、重復其他地方各級同類立法的做法,充分體現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實際及規則需求,提高立法品質和水準。只有這樣,才能不斷提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品質。
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建設法治政府。以開放發展理念吸收世界各國法治政府建設經驗,圍繞各級人民政府擁有和行使的行政權力,依法確立更加嚴密規範的行政權力設定和行使規則程式,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並明確行政權力行使的法律責任與政治責任,將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以協調發展理念合理規制政府各個部門行使的權力,使之彼此配合、形成合力。以共用發展理念保障全體公民的合法權利。政府制定各種行政措施,應惠及盡可能多的民眾。比如,一些城市在制定限制電動三輪車行駛的規則時,需要審慎考量,進行合法性論證,兼顧城市治理與方便民眾。以創新理念廣集民智、廣開言路,虛心接納批評建議,提高政府行政績效,樹立廉潔、高效、便民的政府形象。
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促進司法公正。我國正在進行新一輪司法改革,不斷完善司法體制機制,暢通通過司法手段解決人民群眾糾紛的渠道,在司法機關公正審理具體案件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樹立司法權威,涵養和培育現代司法文明。這需要我們在司法活動中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總結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取得的司法成就,概括、尊重並嚴格遵循司法活動的基本規律,實現司法對社會利益的合理調節、對公權力的有效監督制約和對公民權利特別是基本人權的充分保障。應吸收世界各國司法權力配置和司法權運作方面的成功經驗,將司法體制改革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整體進程,加強司法制度與其他社會治理制度的協調互動,推進司法體制機制創新,漸進而穩妥地進行司法體制改革,促進司法公正。
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建設法治社會。建設法治社會,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體人民在共建共用中有更多獲得感。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鼓勵社會公眾進行負責任又有益於社會整體利益的法治建設創新,在關係自身利益及所在群體、社區共同利益的公共事務方面依法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建議,依法共同參與公共事務處置,共同維護所在群體與社區的公共秩序,通過法治方式提高社會自治能力、拓展社會自治空間。培育更為廣泛的社會治理主體,創新多樣化的社會治理方式,不斷培育和增強公民的法治意識、強化公民的社會責任感與使命感,夯實法治建設的社會基礎。
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完善黨內法規。建設法治中國,要求我們黨堅持依法執政,全面提高依據憲法和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準。新形勢下,我們黨已將黨內法規建設作為加強黨的自身建設的重要任務,並將其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大局中。在黨內法規建設中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就是要秉持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治原則,以憲法和法律為依據,進一步提高黨內法規的科學化、規範化水準,為新形勢下加強黨的自身建設提供根本遵循、注入強大動力,進一步夯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礎。執政黨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保證憲法和法律實施中發揮主導作用。我們黨領導人民制定與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要把黨內法規建設作為事關我們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任務,加快構建以黨章為根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為支撐的黨內法規體系,紮緊制度的籠子;把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確立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努力形成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制度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
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建設法治文化。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法治文明,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與法治文明建設的正確方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順利推進的文化保障。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中,應以開放的胸襟和氣度,尊重人類法治文明發展的基本規律,借鑒人類法治文明優秀成果。把法治文化建設納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法治文化與地方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融合發展;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的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
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推進法學理論研究。在法學理論研究中貫徹新發展理念,需要不斷解放思想,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符合中國實際、具有普遍性和規律性的法治理論。法學理論工作者應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深入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堅持吸收人類優秀法治文明成果與繼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有機結合,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將創新作為推進法學理論研究的靈魂,堅持問題導向,以理論創新推動制度完善,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科學理論支撐。應特別強調,法學理論研究簡單套用西方現成的理論行不通,必須回答中國的現實問題。應多接“地氣”、多與國情結合,著力打造符合我國實際的法學理論體系和法治話語體系。
(作者為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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