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時候出於一個環保工作者的習慣,我轉發了一位博友的微博:新年環保守諾,1、不用紙的名信片寫賀卡。2、不購買第二輛汽車。3、每天節約300升水。4、每年種兩棵以上的樹。5、每年參加一次以上環保公益活動。關注了另一條:1、不燃放煙花爆竹;2、不亂吃野生動物,特別是珍稀動物;3、儘量少用或不用一次性塑膠袋;4、不用一次性的筷子、杯子;5、多戶外鍛鍊身體,減少對電暖氣和空調使用;6、減少開車的時間和次數,更多地選擇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車或者步行。這些事從形式上看特像當年學雷鋒做好事,由此我發了評論:不錯。不要小看每個人的努力,環保活動是越大越不嫌大,即使小乘上人口也就不少了。很多也回了贊成的貼,可有一個博友説:“搞環保如果搞成學雷鋒的話,你們就乾脆回家吧哈”。這話確實挺氣人的,而且有一定代表性,我當時就回敬了他:“有人説環保公益是小事。那好,戰爭對環境的破壞大,誰發動戰爭的時候你先去給作個環評吧”。不錯,環保是關乎人類生存以發展的大主題,但它又何嘗不是億萬人從我做起匯積而成的大主題。
説起雷鋒精神,讓從那個年代過來的人牽牽記住的就是“螺絲釘”、“艱苦樸素助人為樂”、“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就是以小見大,于細微之處見精神。從小學雷鋒也是從小事做起、從身邊的事做起的,那時候人們覺得這樣做很光榮。現在還有人質疑雷鋒日記到底是誰寫的,和時下網上的打假事件聯繫起來,不斷有人問“真相”。雷鋒事跡當然是源於生活高於生活的總結,雷鋒精神更是以雷鋒事跡為基本原型一種合乎邏輯的提升。雷鋒精神已成為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重要組成部分,這跟哪個文藝作品是誰寫的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前些天我在回應“雷鋒日記 究竟是誰代筆的”和“不管是誰代筆,都沒什麼價值,騙騙三歲小孩還差不多”的發問時寫了這樣的微博:“唉,雷鋒被忘得太久了,以至於一些人辨別好歹的能力總到不了三歲。不管是自學成才還是科班下架,憤青帶給網路的消極是多了點兒。不管你知道不知道,喜歡不喜歡,雷鋒精神培育了幾代人,小夥子,嘴下留德吧。”
時代變了,雷鋒精神不該丟,可這並不是説,要去模倣雷鋒當年做過哪些具體事,比如雷鋒撿糞,我們現在大多數人沒有條件去撿糞,但這不等於我們無事可做了。要按雷鋒精神,過濾我們的已經富裕起來的現實生活。從環保的角度看,學習雷鋒精神,就是要更好的促進節約社會資源、用好個人財富,大力減少污染排放,為環境改善做出積極的貢獻。
保護環境關係人類的生存和發展,要有強制性的規定動作,也要有導向性的政策措施,還應該有倡導性的公益活動。推動環境保護和弘揚雷鋒精神是完全可以很好的結合在一起的。比如開展“為了首都多一個藍天,我們每月少開一天車”環保公益活動,它首先要求自己要參與、要堅持,其次要影響他人,動員更多的人去做。在公眾中傳播環保理念,介紹機動車污染防治知識,切實減少機動車污染。公眾參與環保和學習雷鋒精神一樣,不能是一陣風,應成為一種社會風氣,效果才會更好。(杜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