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彰化埤頭賜福公司謝姓負責人和30多名公司員工,在未放無薪假情形下卻偽造文書向當局勞公部門申請補助,獲得18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彰化檢方今天(2日)偵結,謝姓男子等30多人獲緩起訴處分。
彰化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説明,彰化埤頭鄉的賜福公司負責人謝姓男子、會計李姓女子及公司員工等30多人,明知公司在2009年6至10月間沒有強制無薪休假的情形,員工薪資也沒減少,卻向“勞委會”申請補助。
謝姓男子和另名陳姓及鄧姓男子合作簽訂“充電加值計劃委辦合約書”,由陳姓及鄧姓男子等人協助下,製作偽造的“充電加值計劃”訓練紀錄表、勞資協議書等文件後,再讓謝姓男子等人在文件上簽名。
謝姓負責人拿著簽名的偽造文件,向“勞委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申請“充電加值計劃”補助,獲得補助款180多萬元。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謝姓男子等30多人犯後自白犯行,且已分期繳回所領取的補助款項,犯罪惡性非重大,處以緩起訴處分;謝姓男子應支付公益團體8萬元;李姓男子等30多名公司員工則應接受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