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7月試辦“以房養老” 按月給付最多30年

時間:2012-03-07 08:56   來源:中新網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灣行政機構擬自今年7月起試辦“以房養老”(不動産逆向抵押貸款)新制度,首波選定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三地,對像是65歲以上擁有不動産、無繼承人,但因擁有房産未能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單身老人,初步開放名額為100名。

  報道稱,根據當局“內政部社會司”及“金管會”等單位研商的初步方案,首波試辦由公股行庫的土銀負責,目前規劃65歲最高可貸房屋凈值的五成、70到74歲可貸五成五、75歲可貸到六成。若老人去世,銀行為取回貸款,房屋將會拍賣,拍賣扣除貸款後餘額則納入專屬基金,做為未來推動以房養老的財源。

  土地銀行上午表示,相關貸款作業細節尚未敲定,未來“以房養老”的實際核貸成數及每月撥付老人的款項多少,都還需經過不動産估價師公會聯合會辦理鑒定及精算機構“精算”後,才能定案,初期試辦採取公益型的不動産逆向抵押貸款。

  據了解,“金管會”當初評估“以房養老”的辦理模式,主要可分為“售後租回”、“商業型不動産逆向抵押貸款”及“公益型不動産逆向抵押貸款”等。但因“售後租回”模式,金融機構基於風險及市場規模不大等因素考慮,辦理意願低,最後才以“公益型不動産逆向抵押貸款”方案出線。

  土銀錶示,“以房養老”的給付方式採終身按月給付,給付年限依據“民法”最高限額抵押權約定日的上限30年,可變更或延長給付年限。此部分涉及到承貸老人存活年限的長短,因此,日後在取得核貸總額後,如何按月實際撥付金額給承貸老人,需經精算機構的最後評估才能定案。試辦初期的經費則將先由公益彩券支助,未來則由專屬基金支出。

  據指出,臺灣地區早在1993年就邁入人口老化社會,2008年時65歲以上老人佔比達10.4%,預計2017年將達14%,已達到國際高齡社會標準。但因海外的“以房養老”大多透過金融商品來推動,此次當局由“內政部社會司”主導,非“金管會”及“財政部”主導,未來可能形成社會公益照顧的重擔,能撐多久還有待觀察。

編輯: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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