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9日電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臺灣地區各縣市政府的財務持續惡化。臺當局審計部門7日公佈各縣市府2010財年的決算審核年報,發現全臺各縣市政府累欠的公共債務高達8102億元(新台幣,下同),其中以縣市合併前的原高雄市最高,達1637億余元。臺審計部門呼籲各縣市開拓自有財源,量入為出;但高雄等多個縣市政府卻大嘆“錢不夠用”,要求當局加大財務幫助。
臺審計部門表示,各縣市府普遍入不敷出,且發現有的理財不善、浪費資源,導至“寅吃卯糧”的情況非常嚴重,其中新北市(原臺北縣)每年財政赤字達110億元,但該市仍于2012財年首度編列3900萬元作為小學導師用餐費,激起外界批評。而原高雄市年赤字亦達85億元,澎湖縣的人事費用竟佔自有財源的4倍。審計部門抨擊縣市政府囿于選舉壓力,施政缺乏長遠財務規劃,導致財務結構失衡,但被點名的縣市紛紛“伸冤”,都強調“錢不夠用”主要是自有財源少,為了推動建設,不得不舉債籌款。
報道稱,全臺22個縣市政府,包括五大“直轄”市及17個縣市府在2010年度的總收入為8375億元,但年度總支出卻高達8820億余元,年度的各縣市公財政錄得凈赤字445億余元。在22個縣市政府中,僅有臺北市、原臺中縣、嘉義市、金門縣在2010年度錄得財政盈餘,其他市縣全部錄得年度赤字。
臺審計部門表示,各“直轄”市及縣市公共債務餘額逐年增加,截至2010年度止,1年以上及未滿1年的公共債務餘額高達8102億元,顯示財政持續惡化,需要研謀有效開源節流措施。在各縣市政府中,以原高雄市府的公共債務最多,達1637億余元,若加上原高雄縣的264億余元,目前由陳菊領導的大高雄市的公債額高達1901億余元,而做為臺灣地區政治、文化中心的臺北市僅隨其後,累欠債務達1536.6萬元。
高雄市府對此表示,縣市合併缺乏相關配套,致財政困難,高市除撙節各項開支外,也加強活化市有財産,增加市庫收益,高雄市財政局副局長簡振澄表示,高雄市自有財源才49.36%,“市府能只發公務員薪水而不做建設嗎?錢不夠當然要賒借,要解決此差短問題唯有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他同時呼籲當局應該扭轉重北輕南的政策,重視南部民眾的需求。
由臺北縣升格的新北市亦被審計部門點名理財不佳,該市府發言人林芥佑指出,早在蘇貞昌任臺北縣長期間已累積下900億元的債務,再加上前臺北縣長周錫瑋任內推動多項重大建設,都需龐大經費挹注,造成更大的債務,認為單純以數字批評有失公允。
臺審計部門批評,各縣市政府在清理地方欠稅方面的工作有待加強,各地截至2010年度止,地方稅未徵數目達334萬餘宗、涉及金額高達379億余元;另外,應收未收行政罰鍰清理成效也待加強。為了避免部分縣市財政狀況持續惡化,審計部門縣市審計室建議,各縣市府籌劃開源節流措施,包括依“地方稅法通則“賦予的財政自主許可權,開拓自有財源等。(記者 東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