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臺簽新航約意義非凡 提升雙方往來便利性

時間:2011-12-31 10:30   來源:東南網

  “陸委會香港事務局長”朱曦(左),與香港駐臺經貿辦事處主任梁志仁,30日完成港臺新航約的簽署。

  東南網12月31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陸委會香港事務局長”朱曦、香港駐臺經貿文化辦事處主任梁志仁,昨天代表雙方政府在香港簽署“臺灣與香港間航空運輸協議”,即時生效。

  新航約的重點包括:一、協議對雙方指定航空公司的數目不設限制,使新的航空公司可加入市場。

  二、雙方同意增加來往臺北或高雄與香港之間的客貨運力。客運航班由各方每週170班增為198班,明年夏季班表起再增為205班,增幅約20%;貨運總容量由各方每週1700噸增為2800噸,明年夏季班表起再增為3000噸,增幅為76%。

  三、新約把定期航班管理的“特別包機”納入,未來臺南、臺中、花蓮、臺東、馬公、金門到香港,均可申請經營“特別包機”,每個航點最多每週28班。

  四、允許雙方航空公司在港臺間的航線或臺灣航點間的航線與己方或對方的航空公司代碼共用。

編輯: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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