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導報12月1日訊 (駐臺記者劉強)爭取到2017年大運會主辦權後,臺北市政府昨日表示,今後6年將編列60.5億元 (新台幣,下同)預算,新建6個場館及1座選手村,預計帶來50億元至100億元的經濟效益。
臺北市政府昨天舉行記者會宣佈獲得2017年大運會主辦權的捷報。臺北市副市長陳雄文表示,2017年大運會將舉辦14個運動項目、18個競賽種類,共需70座場館,其中臺北市54座、新北市8座、桃園縣6座、基隆市與新竹縣各1座。除了現有的64座場館外,還需興建6座場館及1座選手村。
據了解,臺北大運會預估總經費為375億元,扣除原本就已編列的興建預算,估計實際花費為121億元,由 “中央”與臺北市各出60.5億元。現有場館全部位於大專院校內,大運會結束後可供學校使用,而選手村則將成為一般住宅或合宜住宅,不會閒置浪費。
陳雄文表示,大運會比賽期間約兩周,來臺比賽選手約1.2萬人,再加上觀光客,依據高雄、臺北舉辦相關運動會的經驗,預估將給臺北帶來50億元至100億元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