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當局“財政部”將針對富人提出加稅計劃,“財政部”將鎖定金字塔頂端的有錢人開徵特別稅,凡是購買高單價金飾珠寶、手錶、名牌包和3000毫升以上自用汽車與俱樂部會員證等,都將被加徵5%至20%不等的稅率。“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在不影響經濟動能與買氣下,最快半年內應可上路。
臺當局“財政部”預計最慢于2011年1月提出此新法,並以中産階級消費得起的財貨做為課稅門檻的訂定標準,因為像是5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下的名牌包,一般中産階級都消費得起,所以不會被加重課稅,但若是動輒50萬元或上百萬元的精品包,就極可能會被加徵20%以下不等的特別消費稅。
李述德表示,此方案已于2009年底委由“賦改會”研議,初步將針對極高單價的金飾珠寶、手錶、名牌包,3000cc以上自用汽車等奢侈品加稅,但確定的項目仍在和相關專家學者做後續溝通,稅率也還未確定是否訂在5%到20%之間。
此外,李述德強調,針對高價消費加重課稅,絕對會在不影響買氣與消費行為之下推出,不能因為開徵而波及到島內經濟動能,所以一定會在適當的時機推出,最快應可在半年內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