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臺灣去年才進入職場的社會新人,若全年所得總額低於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26.2萬元(新台幣,下同),可免報稅。例如去年 8月起適用大專生實習方案的“22K”新人,就不必申報。
財政部表示,社會新人如果去年所得總額低於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可以不必申報綜所稅。要注意的是,如果薪資所得已經先被扣繳稅款,就得先辦理結算申報,才能拿到退稅。
2009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由每人7.7萬元提高至8.2萬元,單身者標準扣除額由7.3萬提高至7.6萬元,因此若新人所得不到15.8萬元,不用申報;有薪資所得的新人,還可以再扣掉薪資特別扣除額10.4萬元,也即所得不到26.2萬元,不用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