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看別村農民當股東,年底有分紅,那叫羨慕!現在,咱自己也當上了股東!”2012年春節前夕,京郊昌平區南口鎮花塔村的一位村民攥著7000多元的股金分紅,數了又數,正盤算著置辦些什麼年貨……這是在花塔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分紅大會上的一幕情景。
給這位村民帶來這筆收益的正是農村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通過改革,把村集體資産量化給每位成員,實行“按份共有”,當集體資源産生經濟效益的時候,實行按股分紅。2012年初,南口鎮花塔村592名股東總計獲得股金收益50.9萬元,比上年增長近四成,著實讓農民歡歡喜喜地過了個年。而整個昌平區,已經有97%的村莊完成了産權制度改革,35.4萬農民當上村集體資産的股東,坐享股金分紅。
花塔村只是一個縮影,北京市近年來採取多種措施大力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昌平、懷柔、門頭溝、平谷、房山等區縣,對完成改革的村給予了不同程度的政策獎勵,多則5萬元,少則3萬元,充分調動了基層推動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多個區縣深入調研,結合不同村的特點,探索出多種資産經營模式。據初步統計,農民從新型集體經濟組織中得到的股份分紅已佔到農民財産性收入的45%左右。截至2011年底,全市完成農村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的單位達到3645個,其中村級3635個,村級改革完成比例為91.4%。目前,已有301.8萬農民當上了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股東,佔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總人口的94.8%。在2011年已經完成了産權制度改革的3635個村級新型集體經濟組織中,有620個村實現了股份分紅,是上年的2.1倍。全市按股分紅的村比例達到17.1%,比上年提高了5.1個百分點。股份分紅總金額20.6億元,比上年增加了5.9億元,增長了40.1%。2011年,全市以按股分紅方式享受了集體收益分配的農民有58萬餘人,每人平均分紅收入3525元。
通過改革,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産權明晰、權責明確、運作規範、管理民主的新型集體經濟組織運作機制,通過“股東大會、理(董)事會、監事會”的管理和監督作用,提高集體資産的經營效益,實現集體資産經營管理機制的成功轉換。同時,實踐證明,産權制度改革不僅有助於維護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也有效地促進了農民增收。特別是在加快城市化和城鎮化發展的新形勢下,通過産權制度改革,可以讓郊區廣大農民真正成為擁有集體資産的市民。
據悉,2012年將基本完成村級農村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任務,同時,隨著北京市産權制度改革進程的加快,下一步的工作重心將逐步轉向加強對改革後的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指導和服務上,指導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股東大會或股東代表大會、董(理)事會和監事會等民主管理架構,提高集體資産經營管理水準,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壯大。(李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