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北京市政府昨日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了政府性債務情況。
受市政府委託,北京市審計局局長李穎津作2010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審計結果表明,截至2010年末,市和區(縣)兩級政府性債務餘額為3745.45億元。全部債務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3170.83億元,佔84.65%;政府擔保債務279.02億元;其他債務295.6億元。
李穎津表示,北京市在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的同時,通過設立融資平臺公司多方籌資,有效彌補了地方財力不足,為經濟增長提供了資金保障。在債務資金投向方面,李穎津表示主要投向市政建設、土地儲備、軌道交通、公共事業等方面。
政府性債務未納入預算
對於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李穎津表示,部分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管理不到位。目前除地方政府債券和國債轉貸資金外,其他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尚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北京市尚未制訂統一的政府性債務舉借計劃或債務收支計劃,而高校、醫院、公共事業單位等存在其他債務的單位未納入統計和監控範圍。此外,部分政府性債務未按規定用途使用。
北京綜合財力約5800億
對於債務風險問題,李穎津表示,截至2010年末,與全市綜合財力相比,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61.71%,按照國務院下發的審計工作方案,處於可控範圍內。
債務率是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和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北京市財政局副局長孟景偉表示,政府綜合財力包括政府一般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中央地方的轉移支付等,北京市綜合財力大約為5800億。
釋疑
為何報告不點名?
此次審計報告首次向人大常委會提供了31個部門預算執行的審計情況,審計局負責人表示,將在經過2個月的被審計單位申訴期後,向社會公開對這些部門的審計情況。
審計報告要點
錢哪去了?
13部門逾億元未上繳國庫
在對31個部門2010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情況的審計中,審計發現,4個部門負責徵收的4項非稅收入未能做到應收盡收,涉及資金4045萬元。13個部門執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取得的國有資産處置收益和有償使用收入1.01億元,未能及時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
三家單位私設“小金庫”
審計發現了一些資金效益不高的問題,由於項目前期論證不充分,無具體實施計劃,部分項目進展緩慢,造成13.55億元項目資金閒置。
此外,審計還發現,3家單位私放資金或私設小金庫,涉及金額397萬元。3家單位在項目承擔單位領取勞務費、補貼共計359萬元。
李穎津表示,對私存私放資金和私設“小金庫”問題,依法依規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了處理處罰,審計提出了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理的建議。
存在騙領失業保險基金情況
審計部門對保障房和社保基金進行了審計。2010年,北京市籌集廉租住房保障資金50.85億元,支出15.21億元,新開工各類保障性住房22.55萬套,竣工5.58萬套,完成當年工作目標。
在對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的審計中發現,在申請資格審核過程中,對申請人家庭財産資訊的真實性核查難度較大。由於房屋權屬資訊不夠完整,住房保障部門與金融部門之間資訊不共用等原因,對保障房申請人家庭住房、銀行存款和有價證券等個人財産資訊真實性的核查監管手段有限,一些家庭承租的住房租金明顯高於申報的資産和收入水準。
在對2009年度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情況審計中發現,部分失業保險基金的申領、發放和使用不夠規範,存在多領補貼資金和擠佔、違規使用補貼資金等問題。
12部門2.87億元預算支出不實
9個部門54個項目6.63億元支出預算編制不合理,5個部門2.76億元凈結余資金,有的閒置3年以上。
6個部門通過多報在編人數和辦公面積,多申領經費684萬元。3個部門重復或虛報項目資金746萬元。
25個部門2.4億元專項資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其中,1.92億元被部門自行安排了項目,4861萬元被用於補充人員、公用等基本支出。
12個部門預算支出不夠真實,涉及資金2.87億元。主要通過採取虛列支出方式,將資金劃撥到二級預算單位結存或轉至往來款挂賬。在工程尚未實施的情況下,提前支付工程款。審計還發現15個部門收支及資産負債決算不準確,不完整,涉及資金2.47億元。
13個部門政府採購和招標指定執行不到位,涉及資金1.96億元。7個部門違規從零餘額賬戶向基本賬戶劃轉資金9632萬元。
15個行政事業單位部門5148萬元固定資産賬實不符。4個部門未經批准出租、出借固定資産,涉及房屋面積7.97萬平方米,有的租期已達3年,租金一直未收回。
錢怎麼用?
交通拆遷配套資金到位僅6.55%
審計局對7條軌道交通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發現,7條線路總長180.48公里,總投資估算1024.44億元,截至審計日,部分區縣應到位拆遷配套資金48.54億,實際到位3.18億,到位率僅6.55%,部分施工現場管理和監理人員資質不符合要求,部分區縣未嚴格按照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執行,多撥付了拆遷補償款。
審計提出上述問題後,地鐵建設單位表示對多申領的拆遷補償,承諾衝抵以後補償費用。
新增建設用地資金使用率低
對財政局組織市級預算執行的審計發現,存在預算安排不合理,審批不夠嚴格,影響財政資金效益的問題。主要是部分項目支出預算批復不嚴,造成項目預算執行率不高,部分項目存在結余較大以及2009年預算資金尚未支出情況下,又繼續安排了2010年預算。
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兩項基金缺乏統籌,投向較單一,資金使用率不高,部分大額專項資金預算安排與實際脫節,效益不高。
9374萬土地開發資金存在問題
審計部門對34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進行審計,建設總規模8.09萬畝。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部分項目違規投招標和轉、分包,涉及資金9374萬元,部分項目資金閒置。
李穎津表示,主管部門對正在施工項目進行了全面核查,已經著手研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規範,建立基本農田和耕地後備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75課題涉1.8億元未按期完成
對2006年至2009年的科技專項資金的審計顯示,有75個課題未按期完成,涉及資金1.8億元。對2007年至2009年中關村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的審計表明,共投入資金39.5億元。但存在著主要部分項目資金相互調劑使用,涉及資金1298萬元。個別項目執行延期,資金結余0.17億元。部分利息收入和本金及投資收益,未編制年度預算。
國企高管超標準領取薪酬
審計局對部分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財務收支進行的審計涉及資金總額1202億元。
審計發現,財務管理不夠嚴格,存在賬外資金或賬外資産。薪酬管理不規範,存在高管人員超標準領取薪酬,違規從所屬企業領取報酬的問題。
對審計提出的問題,市政府責成主管部門督促整改,主管部門責令有關人員清退了超發薪酬,完善了國有企業境外薪酬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