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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臺十二項措施穩定當前主要食品價格

  時間:2011-09-21 10:08    來源:閩南日報     
 
 

  為進一步穩定漳州市食品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根據福建省政府《關於穩定當前食品價格十項措施的通知》精神,結合漳州市實際,9月20日,漳州市政府下發通知,提出一系列穩定當前主要食品價格的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十二個方面:

  強化領導責任。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省、市政府關於穩定食品價格水準的決策部署,強化“菜籃子”市、縣(市、區)長負責制,列入政府議事日程,認真抓好豬肉、蔬菜市場供應量足、質優、價穩、安全、便民,確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各縣(市、區)要建立完善“菜籃子”工程建設組織協調機構;經貿、農業、物價、工商等有關部門要履行職責,密切配合,確保省、市確定的穩定當前食品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加強糧食調控。糧食部門要加強與糧食主産區的産銷協作,重點支援骨幹糧食加工企業增加調糧品種數量,保持糧食調入通道順暢,滿足漳州市用糧需要。要抓緊完成今年市政府下達新增的市縣兩級地方儲備糧增儲規模3萬噸計劃,以及做好市縣兩級儲備糧輪換工作。要精心組織做好地方儲備秈稻定向銷售的加工和投放,鼓勵有資格的糧食加工企業積極參加中央配套秈稻定向銷售和臨時儲存的糧食競買和加工,有序投放政策性控價糧源。要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市縣兩級應急大米和食用油儲備規模,確保應急需要。在現有基礎上,當市場糧價連續三個月持續上漲20%-50%以上,將適時對全市所有糧食企業和個體糧商經營的主要糧食品種實施差率管理或最高限價。鼓勵和支援糧食企業發展壯大。對漳州市市縣兩級國有糧食儲備庫及民營骨幹糧食加工企業因發展需要新建(擴建)廠房、倉庫及經營場地的,國土、規劃等部門要給予支援,按照重要民生工程優先安排和提供用地,確保漳州市糧食安全。

  穩定農副産品生産。各地要落實蔬菜播種面積,確保完成全市全年155萬畝的目標。抓好全市24片200畝以上連片蔬菜基地建設工作,加快推進龍海市、漳浦縣、長泰縣蛋雞規模化發展,形成商品蛋雞生産産業基地。繼續進行標準化水産養殖池塘的改造,增加優質水産品市場供應。完成2011年改造和新建50個城市副食品調控基地任務,著手實施蔬菜儲備工作。發改、經貿、農業等部門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對菜籃子基地、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等項目的資金補助。要加強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專項用於蔬菜基地建設。各地要對空心菜、上海青、春菜、白蘿蔔、包菜等當家蔬菜生産保險投保農戶給予保費補貼,對經辦保險機構給予適當獎勵。積極探索開展生豬規模養殖保險。

  增加市場有效投放。當鮮豬肉(精瘦肉、肋條肉)、雞肉(白條雞)、雞蛋零售價格月環比平均漲幅超過10%,蔬菜(上海青、空心菜、大白菜、圓白菜、菜花)零售價格月環比平均漲幅超過20%時,各級政府要組織生豬、蔬菜、蛋禽副食品調控基地增加生産量和上市量,及時調動成品糧油、生豬活體、凍肉、蔬菜儲備以低於市場平均價格方式投放市場。

  建立價格異動協商機制。當鮮豬肉(精瘦肉、肋條肉)、雞肉(白條雞)、雞蛋零售價格月環比平均漲幅超過20%,蔬菜(上海青、空心菜、大白菜、圓白菜、菜花)零售價格月環比平均漲幅超過40%時,各級政府要在加大市場投放的同時,充分發揮重點商品流通企業在保供穩價中的主導作用,與其協商確定主要副食品的協議批發價和協議零售價,平抑市場價格。價差部分由同級財政從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和副食品風險金中安排。

  加快流通設施建設。推進平價商店建設。市工商局、經貿委、物價局要確保2011年底前漳州市有50家以上的綜合超市門店設立平價銷售區,並以店面或者直供車的形式設立100個以上的直供銷售點。平價銷售品種需涵蓋糧、油、肉、蛋、菜,其中蔬菜品種不得少於5種,平價銷售區的價格應低於同品種市場平均價格10%以上。鼓勵和支援在市區主要生活小區設立臨時“食品直供點”。 對進入臨時“食品直供點”的食品銷售企業、個人,只要向轄區工商部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個人身份證明的,在臨時“食品直供點”經營期間免予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當地主流媒體要對參與平價商店建設的經營者進行公益性宣傳。加大農副産品流通設施投入。重點扶持21個集貿市場(生鮮超市)標準化改造,846個農家店、9個配送中心和70個便利店建設,推進福建海峽兩岸(國際)農産品物流城、東山水産品綜合批發市場等項目建設,儘快投入使用,改善漳州市農産品流通條件,做大農産品交易市場。積極組織農超對接,鼓勵商貿企業發展新的經營業態。

  抓好市場管理。加強大型綜合超市、生鮮超市的連鎖經營企業與農産品生産基地的産銷對接。在市區各主要農貿市場設立“綠色通道”,鼓勵和引導農戶進入市場銷售自産農産品,降低市場農産品價格。主要農貿市場根據市場實際情況至少劃定5-10個攤位設立農産品“自産自銷區”。對進入“自産自銷區”的農戶,每日除少量上交衛生清掃費外,免收攤位、水電等各項費用。清理攤位高額經營權承包費,推動降低攤位費收費標準,由市、縣兩級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高額攤位費進行合理核定,原則上在現行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以上。

  落實鮮活農産品“綠色通道”政策。交通、公安部門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全部免收通行費。對符合要求的配送蔬菜等農副産品車輛,允許24小時城內通行和便利停靠。對非惡性超載運輸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在政策允許範圍內予以放行。

  強化資金保障。物價部門要完善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管徵機制,確保應收盡收、足額到位;財政部門要加強監管,確保專款專用。2011年全市財政部門要從價格調節基金中籌集1000萬元以上專項用於農副産品市場價格異動補貼、扶持農副産品生産流通和儲備、支援重要農産品政策性保險、補助困難群眾生活。同時,各級財政要預算安排副食品風險金的專項資金,防範副食品價格風險。

  減輕價格上漲對低收入群體生活的影響。各地要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漳州市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漳政辦〔2010〕207號)要求,適時啟動聯動機制,對重點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城市低保對象等,按照相關規定發放臨時價格補貼,跟蹤督查價格補貼發放落實到位情況,確保及時足額發放。城市和農村實行聯動機制補貼同一標準,即農村低保的6元改同城市標準10元,12元改為20元,18元改為30元。適時調整城鄉低保標準和失業保險金標準,當漳州市低收入價格指數連續3個月達到3%-5%時,自當月開始啟動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臨時食品價格補貼10-30元。進一步落實高校學生食堂“零租賃”和餐飲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加快建立高校大宗主副食品主渠道供應機制,加強高校食堂與“菜籃子”生産基地的對接,最大限度降低材料採購成本。完善食堂飯菜價格運作機制,要求食堂經營者確保食堂飯菜明碼標價,不隨意漲價。關心和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生活,各高校繼續通過獎、補、貸、助、免、緩等政策措施,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資助,並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工助學創造條件。

  強化價格監測預警和監督管理。物價部門要加大市場價格監測頻次,並通過漳州市主要新聞媒體及時發佈食品價格資訊,落實專人到超市、集貿市場採集主副食品價格,進行綜合分析、對比、匯總,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漳州市區主要商品價格》;各級經貿部門要加強本地重點流通企業和副食品基地的監測和管理,及時掌握市場動態,把握市場供需變化,提出預警並採取有效措施妥善應對;各級工商、物價部門加大市場巡查力度,整治農貿市場亂收攤位費、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及時受理、調解食品消費糾紛,嚴肅查處各類價格違規案件(投訴舉報電話:12315、12358)。

  實行月度價格通報制度。從2011年10月份起,對各縣(市、區)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蔬菜類價格指數環比、同比、累計漲幅三個指標,實行按月通報。漲幅排名前3位的縣(市、區)政府須向市政府書面報告控價措施。(記者 吳鵬舉)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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