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8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了解到,福州市政府將運用BT融資模式,拓寬項目投融資渠道,加快福州市基礎設施建設。
8日的會議審議了《福州市政府投資項目BT投融資管理暫行辦法(草案)》。所謂“BT(Build-Transfer)融資”,即“建設—轉讓”,是指政府授權的項目業主,通過招投標或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項目投資人,項目投資人承擔項目的資金籌措和工程建設,項目建成竣(交)工後移交項目業主,由項目業主按合同約定支付對價、回購項目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
該《辦法(草案)》規定,BT融資模式適用於福州市範圍內,由政府投資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項目以及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項目。
會議認為,通過BT融資來建設政府項目的方式,近年來在全國逐步實施,福州市也對此進行了實踐探索。辦法的制定實施將規範BT融資運作,併為其提供法規支援,有利於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體制,拓寬項目投融資渠道,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會議還強調,要借鑒其他地區的有益經驗,規範融資規模、融資成本、償還約定等BT融資行為,用好用活項目建設資金。同時要加強對BT融資項目的資金、運作、償債等方面的監管,確保資金在項目建設中能夠發揮最大效益。
會議研究了2010年省、市為民辦實事項目推進情況。
會議審議通過了《福州市示範性綜合改革建設小城鎮實施意見》,並研究了市政府規章清理意見的有關問題。 (記者 張笑雪) |